乡镇减负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8/1/23

乡镇减负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县纠风办、农业局减负办: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会议精神,扎实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种粮补贴、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落实,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农户,无截留、挪用现象。
2、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村级组织能正常运转,无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现象。
3、征、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没有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分解项目、分段收费及代收费用、摊派课辅资料等现象,没有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
5、在新农村建设和“一事一议”项目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
二、镇群防群治协会收取群防群治协会治会费及会费使用情况
镇群防群治协会经县委批准,于9月22日成立。县委具体批文(宁党复〔〕13号)《关于镇成立群防群治协会有关问题的批复》。
协会的性质和任务是:在县综治委、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体工商户纳入会员,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发动镇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政法部门维护全镇的治安秩序,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负责筹集必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开展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宣传教育辖区内居民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增强法制观念,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护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无毒社区等活动。开展各种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广大干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全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和和有关总站及时疏导、调解矛盾纠纷,协助管理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并适时开展群防群治调调研,推广典型经验,为有关部门提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协会成立组建了由20人组成的“镇治安巡防大队”,它是一支群防群治协会的专业队伍,在县政法委的主管下,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具体由派出所直接领导、管理指挥和使用。协助派出所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检查和督促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其经费由镇群防群治协会筹集。
自镇群防群治协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其积极作用,社会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为筹集群防群治经费,根据中共中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所有会员都有义务缴纳会费。经县委批复,会员收费标准为:在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元;个体工商户每户每月3元。单位团体会费每年10人以下的200元、11—50人的300元、51—100人的400元、101人以上的500元。
镇群防群治协会每年收取单位团体及个人会费5万元,主要用于治安巡防队员的部分补贴支出,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购置服装和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年终召开会员单位总结表彰会议经费支出等。
三、派出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户口本每本收取5元,办理身份证第证55元,无违规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