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办法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3/11/1

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办法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提高全乡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自全县推广小额保险试点以来,我乡积极动员,扎实开展,成绩显著,收益明显。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实施办法,请积极配合、遵照执行。

一、实施原则

按照“巩固成果、创新模式、扩大覆盖、谋求长效”的原则,以建立健全“三农”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以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长效机制。

小额保险涉及低收入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发展中要坚持以政府引导、部门协调推进、农民个人自主自愿参保的积极稳妥原则,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确保小额保险推广工作健康发展。

二、具体目标

在全县农村全面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做到健康、快速、规模化运行,确保全乡保险覆盖率达到70%,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合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内容

我乡推广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险种为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附加农村小额保险,简称“农村小额保险”),承担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相应责任。

1、承保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支公司

2、参保对象

全乡农村居民

3、实施范围

全乡出生28天以上农村居民均可参保

4、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一年,从投保之日起至满一年时为止,到期续保。

5、缴费标准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10元/人,由中国人寿县支公司委托村级组织代缴。

6、资金筹集方式

(1)农民交纳;

(2)集体经济有实力的村,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可以对农民小额保险给予一定的补贴;

(3)号召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自愿的前提的下,为农民小额保险给予一定的资助。

7、具体参保内容

(1)中国人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中国人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惠农卡系列;

(3)中国人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8、保险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县支公司对每一个参保人给付的保险金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1)参保人遭到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身故保险金。

(2)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的残疾程度对应的给付比例,在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残疾保险金。

(3)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3度烧伤,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的烧伤面积对应的给付比例,在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烧伤保险金。

(4)保险公司对每一参保人给付的保险金以合同约定的该参保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额达到该参保人的保险金额时,合同对该参保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工作要求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属于属于“低保障、广覆盖”的社会性质保险,旨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我乡保险保障供给不足等问题,各包村干部要协助各村委会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小额保险政策。各村委会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的具体工作,培养农民的购买意愿,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小额人身保险的续期收缴、风险管理和保全、理赔等服务工作。

注:后附农村小额保险条款简介

年八月七日

农村小额保险条款简介

一、农村小额保险简介:

保险费

意外伤害保险险保险金额

意外医疗费用的保险金额

10元

4000元

1000元

1、保险期间:一年

2、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死亡、意外残疾、意外烧伤

意外伤害医疗

意外住院医疗费用按90%比例给付保险金

3、特别提示:

(1)身体健康、从事四类(含)以下职业的农村居民可以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2)以上资料为条款简介,具体内容以条款为准。

二、农村小额保险与“新农合”打配合: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属于“低保障、广覆盖”的社会性质保险。有了中国人寿“农村小额保险”乡搭配,大幅度提高了家庭保障。发生意外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拿着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和报销结算单,中国人寿再此给予的保险补偿。

三、出险怎么赔?

1、出现请第一时间报案。地址:

2、报案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