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行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业绩考核办法
县农行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业绩考核办法
县农行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业绩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现代商业银行运作的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县农行所有客户经理,即各营业机构负责人、副主任、一般信贷人员、风险经理。
第三条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员工个人业绩应定期公布,并与员工本人见面。
2.坚持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原则。各项经营目标要分解落实到每个客户经理,量化任务目标,本人签字认可。
3.坚持收入与业绩挂钩的原则。打破档案工资和平均分配制度,客户经理的收入与业绩勾挂,少劳少得,多劳多得。
4.全员考核。按照省分行工资分配办法规定,所有参与绩效工资分配的在岗员工由客户部逐人建立个人业绩考核台帐,上至行长、下至一线员工,重点是各单位客户经理、清收盘活队员、柜员、风险经理。
5.突出创收。县行客户部建立个人业绩考核台帐,及时、准确、完整登记个人业绩台帐,员工个人收入分配按员工当期创收和统一含量参与单位绩效工资考核。
第二章 客户经理考核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为贷款质量,基础管理,客户营销,综合利息收回率等四项内容。经营考核目标与客户经理的奖金挂钩,按季考核。
1.贷款质量(30分)。考核客户经理在履职期间,新增不良贷款的笔数和新增不良贷款的占比,因管理不力形成不良的按笔扣分。
2.基础管理(20分)。客户经理是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经办人。基础管理考核内容包括:是否按照信贷新规则要求办理信贷业务;是否按总、分行要求履行贷后管理职责;贷后管理是否实行“管户到人,责任到人,目标到人”;是否按规定对客户风险及时分析、准确认定,做好贷款动态变化的五级分类工作;根据基础管理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内容,定期对客户经理基础管理工作检查评比。
3.客户营销(20分)。包括贷款、存款、银行卡、外汇业务及中间业务营销目标,相关目标逐项量化指标,按目标完成进度按比例加扣分。
4.综合利息收回率(30分)。
第三章 风险经理考核
第五条通过cms系统在线监测。(50分)
第六条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的监管。(50分)
第八条凡未按规定对贷后管理进行监控检查的;凡未按规定进行风险分析并发布客户风险分析报告和相关信息的;凡隐瞒问题或发现预警信号未及时报告,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凡未及时发现应发现的重大风险预警信号的,给予风险经理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至记过纪律处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要负责清收。
第四章 奖罚规定
第九条客户经理个人收入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县行根据管户数量、难易程度和目标任务,分别确定客户经理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由县行集中管理,每季按业绩考核兑现。
第十条客户经理发生信贷违规行为,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处罚处理规定》、《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处理。其中经济罚款从客户经理基本工资中扣除。罚款由县行集中管理,用于客户经理专项奖励。
第十一条客户经理连续六个月不能完成任务60%和考核末位的,每月只发300元基本生活费,限期完成欠帐目标任务,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今后作为内部分流对象。
第十二条客户经理年度评先、等级评定、末位淘汰,应以全年业绩考核分数为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