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3/11/1

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我县人口老龄化问题,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宁老龄委〔〕1号)和《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屏老龄委〔〕1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提高为老服务标准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通过明确服务目标、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开展为老服务,使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进一步弘扬、惠老优待政策进一步落实、为老服务方式进一步创新、为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目标,为实现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推动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老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切实突出“为老”服务主题,把深化“为老”理念贯穿于创建活动始终,把“为老”要求落实到创建活动的各个环节。
(二)坚持重在基层。着眼夯实基层工作,使创建活动重心下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把创建活动与创优争先、岗位建功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参与。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吸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创建活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的科学可持续运行机制。
(四)坚持注重实效。创建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范围对象
县级“敬老文明号”主要在县、乡(镇)涉老部门、金融业、卫生系统、交通运输、通信业、水电、基层为老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老年社会组织中开展,重点在公共服务窗口工作岗位上开展创建。县级“敬老文明号”表彰周期为3年,每届表彰数量由本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原则上,申报上一级“敬老文明号”,应在获得本级“敬老文明号”后逐级向上推荐申报上一级“敬老文明号”。
四、创建内容
(一)制定标准。参与创建的单位内部管理要规范。尤其是窗口行业要结合工作特点,从领导班子、工作队伍、惠老制度、为老服务、工作机制、群众评价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创建计划和具体创建标准。要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二)公开承诺。参与创建的单位要通过网站、报刊、办事手册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公示服务标准。服务窗口要以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方式公布公开承诺内容,工作人员要采取佩戴标徽、服务卡等方式明示身份或岗位,接受群众监督。
(三)岗位争创。参与创建的单位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老年人保护条例》,认真贯彻并模范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4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闽政〔〕1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老年人实行社会优待服务的通知》(宁政文〔〕236号),以及本部门、本行业的惠老优待政策。单位成员要带头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以优待、优先、优惠为理念,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明确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开辟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促进和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开展“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形成创建活动比学赶帮的生动局面。
(四)特色活动。参与创建的单位要组织开展独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时效,积极参与敬老宣传、重阳慰问、志愿服务、扶老助老等公益活动,献爱心,讲奉献,有信誉。
(五)群众评议。参与创建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接受老年群众监督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全体成员要从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出发,开展自评和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参与创建活动的集体和成员在老年群众中有良好的威信,老年群众满意度高。
五、实施步骤
全县首轮创建活动时间为2月至底。创建活动分为全面部署、创建实施、评选表彰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2-3月)
重点抓好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创建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乡(镇)要参照市、县作法,联合有关单位成立“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落实工作职责。二是制定创建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创建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活动要突出敬老主题、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创建实效,力争创建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敬老文明号”单位和行业;三是做好动员部署。及时学习、传达省、市、县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本地创建活动。
(二)创建实施阶段(4月-6月)
重点抓好县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一是健全县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档案。要将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成效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安排及其领导小组机构等文件材料上报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属各部门、各乡镇(村居)报送的材料进行归类建档,做好创建活动的基础工作。未提交创建工作资料的各部门、乡镇(村居)将不参与本次县级“敬老文明号”评比表彰活动;二是全面组织创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平台,以重内容、重实效、出成果、出效益为原则,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动员更多单位和组织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要广泛培育并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有效举措和良好成效,扩大“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具体情况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对活动方案内容进行优化调整,细化完善活动有关制度和要求,加大服务力度,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创建活动常态化、机制化。要加强检查和督促,适时组织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使创建活动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四是及时总结创建活动成果。注意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评选表彰阶段(6-11月)。
重点做好县级“敬老文明号”的考核评估及评选表彰工作。一是下发评选通知。上半年将下发评选表彰第一批县“敬老文明号”的通知,明确评选条件、表彰名额、申报程序及考核办法。二是组织申报推荐。参与创建单位向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三是考核评选。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县“敬老文明号”创建评选和管理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县级“敬老文明号”的集体进行考核,对合格的单位或集体给予通报表彰并授予“县敬老文明号”牌匾。同时择优推荐参与市、省、全国“敬老文明号”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创建活动,要对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进行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抓好落实。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定期对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二)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类创建单位根据各部门、行业和地区的不同特点,紧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发展任务,分别提出创建活动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层分类进行指导,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活动成效。
(三)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协调各个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单位的活动安排。把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同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其他工作结合起来,把开展尊老敬老教育、强化尊老敬老意识与开展敬老助老优质文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当作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完善考评措施,要认真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常抓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