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2
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和省、市局及《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就我县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掌握政策,分类指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逐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重点和方法
(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治理的重点是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行为;
二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本文转载自[那一世范文网-http://nayishi.com找文章,到那一世范文网],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三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四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五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
(二)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坚持把思想教育和提高认识贯穿整个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始终。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敦促来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自查相结合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局也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主要是认真查以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查处案件与自查自纠工作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严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严重破坏公平交易原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特别是利用行政执法权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案件,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动员鼓励有关人员举报投诉,注意保护举报投诉人。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做好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
(四)建立健全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在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着重建立起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敦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利用一段时间开展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认证后的督查。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使药品流通渠道由分散向集中、透明、规范、高效的方向转变。
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县实际的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划分企业信用等级,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是全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局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维护公众健康与安全、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理解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坚决贯彻中央的决定和市、县政府的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深入、扎实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生产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重点,找准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促进整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坚持条块结合,按照职能分工,牵头组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治理工作,精心安排好各项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加强与检察、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配合与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派专人督促整改。
(四)以身作则,扎实工作。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切实做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搞好自查自纠,切实解决问题。把治理商业贿赂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运行中各个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深入学习党章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带头遵守法律,坚决抵御腐败和不正之风;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明荣知耻,扬荣弃耻,加强行为自律,转变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紧密结合起来,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科学监管水平。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动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促进我县医药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