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实施意见
乡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县(市)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市农村基层实际,现就在全市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具体目标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各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把乡镇、村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争创目标和内容具体化。
1、推动科学发展。重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各乡镇、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发展思路,发展农村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相对富裕的乡镇和全市“千村示范”工程村以及“划档分类、升级晋位”工作中评定为标兵、先进的村,要以全面建设小康村为目标;经济发展落后的乡镇和“划档分类、升级晋位”工作中评定为达标、偏弱、薄弱的村,要以加快发展、脱贫致富为目标;产业发展有特色的乡镇、村,要积极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为目标。通过争创,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村集体积累和乡镇财政收入逐年增加,乡村债务得到有效化解。
2、促进社会和谐。重在加强平安建设,深入开展“信房**化解年”和“安全建设年”活动。每个乡镇、村都要建立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党员、干部要经常走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和心声,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努力把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尤其是矛盾多、维护稳定任务重的乡镇、村,要把加强平安建设、创建和谐文明村镇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通过争创,无群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恶性治安案件发生,平安乡镇、平安村屯的比例均达到90%以上。
3、服务人民群众。重在改善民生,增强服务功能。要围绕“察民情、解民忧、传民声、聚民心”,健全落实乡镇、村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长效机制,使服务民生有形化、具体化。每个乡镇、村都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站(点),建立健全农事村办、“一站式”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制度和做法,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乡镇、村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者要向沈浩同志学习,大力弘扬沈浩精神,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在出行、饮水、用电、就医、上学等生产生活方面,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实用的服务,真正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争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4、加强基层组织。重在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提高整体工作水平。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加强农村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通过争创,先进乡镇党委要进一步提高标准,努力实现更高层次的“五个好”;中间状态的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努力建设成为先进党组织;后进乡镇党委要进一步抓好整顿建设,努力实现转化提升。全市标兵村、先进村、达标村的数量,力争到2011年“七一”前,达到建制村总数的75%左右,10%左右的偏弱村和薄弱村至少晋位1个档次;力争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达到建制村总数的85%左右,同比再有10%左右的偏弱村和薄弱村至少晋位1个档次。
二、贴近党员实际分类设计活动载体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乡镇、村党组织要以“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为争创主题,以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为载体,结合农村基层实际,按照党员好参加、群众看得见的原则,分类设计活动载体,进一步把活动载体具体化,确保每个党支部都行动起来,每名党员的工作热情都激发出来,周围群众都带动起来,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风气。
要在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驻村入户、结对帮带”活动,每名乡镇党员干部都要驻村指导,并与困难户进行结对帮扶。
要在乡镇站所党员中,深入开展“技术到田头、服务到农家”、“党员一线行”、推行党员联系户等活动,站所党员干部要进村入户,面对面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需求,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服务。
要在致富能力强的青壮年农民党员中,开展“双培双带”活动,引导他们争当“双带”先锋。
要在无职农民党员中,广泛开展“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党员中心户等活动,根据他们自身的条件、特长和意愿,设置不同岗位,明确具体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办法,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村务管理,发挥积极作用。
要在农村流动党员中,开展“双向带动”活动,鼓励引导他们带动本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带动城市资金、人才回家乡创业发展。
要在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党员中,组织开展“创业富民”活动,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资金上给予扶持,引导他们争当创业致富能手,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要在乡镇、村党务工作者中,开展“立足岗位、争创佳绩”活动,乡镇、村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村党建的新路子,在日常工作中创造优秀业绩,在党员和群众中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努力成为“五个表率”。
三、完善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式方法
要结合乡镇、村的实际,按照易于操作,群众好评价的原则,完善推进方式,规范推进步骤,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1、对标定位。乡镇、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安照“五个好”、“五带头”、“五个表率”的目标要求,对照身边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
2、公开承诺。乡镇、村党组织要围绕实现届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完成中心任务、兴办实事好事等作出承诺,党员、党务工作者要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自身实际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者承诺事项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并通过党建网站、党组织服务民生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向党员、群众公开。要认真履行承诺,把承诺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3、领导点评。要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等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给予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县、乡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参加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分别对乡镇党委、村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党组织书记对党员进行点评。每半年点评1次。
4、群众评议。组织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承诺、创先争优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向群众公开,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乡镇党委书记要向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和本乡镇党员以及群众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村党组织书记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本村党员以及村民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
5、选树典型。要以完成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赢得群众公认为依据,及时发现和选树一批“五个好”先进乡镇、村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五个表率”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夯实有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基础
要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为统领,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有序开展乡镇、村创先争优活动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1、抓好乡镇党委建设。按照“五个好”要求,大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乡镇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推动乡镇机关工作重心下移,促使乡镇机关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真诚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特别是涉农项目资金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全面贯彻落实“一定三有”政策。继续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建设“一定三有”政策的全面落实。深入实施村“两委”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三项补贴”制度、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助制度、农村基层干部“双选双聘”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三有”问题。在此基础上,重点落实好村干部,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一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村党组织书记的职责任务,全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党员评议、村民评议和实绩考核,促进村党组织书记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带头人作用。
3、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要认真贯彻执行吉办发〔2010〕10号《关于在全省农村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委、开发区党工委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实施意见,抓紧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研究所辖村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同时,要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规范村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4、全力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集中力量,确保省委提出的2010年9月底,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全覆盖的目标。要健全活动场所和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制度,完善配套设施,坚持“一室多用”,发挥综合效能。
5、组织开展建制村“划档分类、升级晋位”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建制村“划档分类、升级晋位”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指导意见》(长组发〔2010〕5号)的贯彻落实工作,2010年9月底前,按照标兵村、先进村、达标村、偏弱村、薄弱村五个等级,完成所辖村划档分类工作,力争到2011年“七一”前,全市标兵村、先进村、达标村数量达到建制村总数的75%左右,10%左右的偏弱村和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