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6

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第2页

报县人民政府。

五、工作纪律

(一)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处罚。

本方案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