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5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按照“建设海西,公安先行”的要求,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从程序和实体规范全县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积极适应法制建设的新发展和当前公安工作面临形势的新变化。

二、总体目标

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下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县局法制科,负责日常指导督导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

副主任:

联络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涉及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内容的系统工程,是深入推动“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具有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各单位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统筹好与公安信息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两项建设的关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党委成员分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警种部门联动,一级抓一级,条上抓指导,立项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督导,狠抓落实。根据《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时间跨度长,任务重,市局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请各业务部门加强与上级机关的工作联系,及时对我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和指导。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警种的积极性,注意搜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县局督察室要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情况每月通报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各单位要坚持“边整改、边建制”的原则,一手抓执法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执法制度建设。对发现的执法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限期整改。对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逐项整改解决。

(四)培养示范,典型推动。要加强对执法单位的服务指导,选择执法基础较好的基层科所队,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规范、制度,使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执法制度不断涌现。

(五)及时沟通,共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很繁重,各单位要与上级业务部门、县局“执法规范办”保持良好的互动沟通,共同克服困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单位要确定1名民警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材料报送和协调工作,名单于2月28日前报县局“执法规范办”。每月28日前,各单位要向“执法规范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