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生幸福家庭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12/2
乡镇“计生幸福家庭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以及《市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实施方案》精神,起,我镇将全面实施“幸福家庭”开展计划。根据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整合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各方面资源力量,巩固和提升近年来开展的“计生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农村计生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全面建设“文明、健康、温暖、富裕、和谐”的幸福家庭,促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社会和谐进步。通过实施“幸福家庭”促进计划,使广大群众文明生育的良好风尚普遍形成,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人口计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出生人口素质得到提高,流动人口均等化公共服务有效加强,有利于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得到有效救助,广大群众的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内容
促进计划的主要内容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实施“幸福家庭”五大工程:
(一)围绕树立婚育新风,实施“生育文明促进工程”。
倡导新型婚育文化。在全镇深化和创新“婚育新风进万家”、创建“计生新农村新家庭”、新型人口文化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将实施“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文艺演出、广场活动等方式,宣传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幸福观,倡导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广大群众不断增强依法生育、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发展致富、关爱奉献意识。
坚定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严格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和创新对育龄群众的计生服务管理模式,在落实“双查”、“四术”和为群众办理计生证明、开展技术咨询服务等日常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优质服务。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广泛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大力推进村民计生自治,夯实计生基层基础。
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女孩成长、促进女孩家庭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女孩家庭真正感到幸福。
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的政策措施,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活动,提升流动人口服务水平。加强人口计生区域协作,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
(二)围绕引导身心健康,实施“家庭健康促进工程”。
构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网络。在镇级探索建立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涵盖计划生育手术、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发放指导、人口早教指导、青少年健康促进、老年健康指导、人口发展信息和培训,村级建立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指导室。以公共服务中心为龙头,推动计生服务站拓展服务职能,开展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逐步实现目标人群和家庭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增强自我保健能力。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培养家庭成员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工作方式与生活习惯,提高生活保健和生殖健康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促进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心情愉悦,不断增强幸福感。
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计生服务机构要为群众提供生育、节育等方面的优质技术服务。关注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不孕不育家庭的指导服务。关爱育龄妇女健康,深入开展“双丝带行动”,抓好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
(三)围绕提高人口素质,实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
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将出生缺陷干预列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建立家庭健康档案,持续抓好婚前医学检查,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
(四)围绕增强发展能力,实施“致富帮扶促进工程”。
完善计划生育得奖导向机制。继续抓好各项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继续执行农村独生子女、二女家庭和特别扶助对象的奖扶标准。认真落实各级在劳动保障、就医就学、扶贫开发等方面对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各镇街各部门制定普惠政策时要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对计生家庭要明显倾斜照顾,让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提高家庭发展致富能力。各有关部门每年要为计生家庭开展免费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优先安排劳动就业和劳务输出。在开展科技示范、科技成果引进、推广新产品和新技术时,对农村计生家庭优先落实帮扶。以签订实施“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协议书为抓手,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农村计生家庭,开展全镇性的宣传访视活动,落实计生引导政策。支持计生家庭就业、创业。以开展“五个一”为载体,组织村级干部与计生家庭结对子,每个干部提供一些致富信息,介绍一种工作岗位,培训一门实用技术,落实一项帮扶措施,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幸福生活。
(五)围绕推动社会和谐,实施“关爱奉献促进工程”。
关怀计生困难家庭。加快建立和完善困难及特殊家庭政策扶持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社会救助。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不孕不育症的诊断和治疗,努力为不孕不育家庭提供生育服务。积极组织并发症患者鉴定、治疗和救助,帮助解决生活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计生困难家庭在生活上得到保障,经济上得到扶持,精神上得到慰藉。
发展老龄事业。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和优待政策,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更年期、老年人生殖健康和心理辅导服务,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三、主要措施
(一)宣传发动。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针对不同类型的家庭的需求,向青春期、育龄期、新婚期、孕产期、更年期家庭提供个性化的宣传和服务,满足群众的多层次需求。主要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依托镇、村人口学校、宣传栏进行宣传;二是成立健康幸福家庭宣传服务队,进行入户宣传;三是积极发挥村级计生国策宣讲队作用,开展宣讲活动;四是召开一场村民代表会议,阐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目的和意义及方式方法,争取群众积极参与;五是依托村级计生服务室成立婚育保健服务点,为群众服务;六是有条件的村可以打造婚育新风、幸福家庭宣传长廊;七是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创建幸福家庭广场;八是开展婚育新风、幸福家庭示范户评比;评比好婆婆、好媳妇等活动;九是创建利用农村书屋,开设婚育新风图书角。
(二)开展活动。各村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结合本村实际开展活动。积极发动村两委、党员干部、致富能人、技术能手跟计生户“认亲戚、结对子”,帮扶困难计生户致富;组建“健康幸福家庭”志愿者服务队,从文明倡导、医疗保健、优生优育、生产就业等方面为计生户服务;镇村要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青春健康进校园”活动,为少男少女答疑解惑;积极落实计生各项惠民政策,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加大对计生户的帮扶措施,增加计生户的收入,少生快富奔小康。
(三)加大投入。镇村两级要加大计生服务场所建设,镇建立人口和计生公共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也要建好计生服务室。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大计生经费投入,确保宣传和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四)加强督查。镇村两级要把创建“幸福家庭”促进计划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制定措施,整体推进。镇党委、政府将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成绩突出的村给予表彰,对工作滞后、走过场的通报批评,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总成绩,兑现奖惩。
二、1.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8月—9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启动工作。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9月—9月)。在全镇选取有代表性的村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示范点,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幸福家庭”示范户;总结示范村经验,召开“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创建工作交流会,通过典型带动,在全镇范围内掀起创建热潮。
(三)第三阶段(10月)总结验收。评估验收,总结经验
2.创建程序
“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以党政主导为方向,以村民自治为根本。坚持经常性创建与阶段性评选命名相结合。
(1)成立机构。各村成立“幸福家庭”创建评选委员会,主持辖区内“幸福家庭”创建评选工作。创建评选委员会由群众民主推荐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群众组成,一般由7人组成。
(2)宣传发动。各村分别召开创建“幸福家庭”动员会,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橱窗、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程序和评选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3)农户自评。农户对照“幸福家庭”评选标准,积极争创,自我评价,自查自纠,不断完善提高。
(4)申报评选。由农户自愿填写申报表自主申报;村内召开住户代表会议评选,评选结果在村内公示,结果上报村评委会;村评委会评议后,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村“两委”班子和评委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村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5)授牌表彰。村党支部、村委会向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报送评选、公示结果,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幸福家庭”农户,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