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耕地保护科室政风行风建设整改措施
国土耕地保护科室政风行风建设整改措施
国土耕地保护科室政风行风建设整改措施
关于创建服务型机关的思考
为强化“三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本科室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局党组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的要求,我们紧密结合本科室用地预审、土地开发整理等实际工作,对工作中如何做好服务型科室进行了深刻分析,查找了主要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1、政策学习不到位。对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主动学习意识不够政策掌握不扎实,对政策的研究不到位。
2、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由于日常工作繁忙,经常是几件事挤到一起,应接不暇。有的时候有些能缓的事情就往后放,没有一种挤时间的观念,从而出现了工作效率不够高的现象。
3、主动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对主动服务意识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中有时对办事群众和用地单位态度不够主动热情,不忘初心细致。
二、整改措施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做为负责我区耕地保护的职能科室,我们在工作中要摆正位置,牢固树立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的意识,正确行使本科室的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作到以最快速度为基层提供服务。对办事的群众做到笑脸相迎、耐心接待、认真解答,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2、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正确履行职责
坚持依法行政,在耕地保护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和项目验收以后的监督检查,确保通过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地块连续耕种,质量逐年提高,严禁撂荒、闲置、挖损及改变用途。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基本农田“五不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二是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通过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基本农田的质量、利用状况以及基本农田“五不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加大耕地开垦费收缴力度,对欠缴的耕地开垦费及时足额进行追缴,对违反规定拒不缴纳的,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今后应缴纳耕地开垦费而未及时足额缴纳的建设单位,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3、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深入开展
随着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的不断修改、健全、完善,我们要不断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调整相关业务内容及工作程序,以方便服务群众。在公开政务的同时,我们要建立承诺制度,凡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预审事项的审核工作;用地单位所需报送材料齐全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一书四方案”的填写,涉及占用耕地的项目,在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补偿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定补充地块、起草并签订补充耕地协议、标注补充耕地位置图工作。
4、强化廉洁从政、执政为民意识,树立我局良好服务形象
以“用好我们手中的权力,积极发挥科室职能,为房山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目标,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新形象,提高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自觉性,树立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好作风。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从点滴做起,从基础工作抓起,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办事效率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树立国土分局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