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活动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5/6/12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活动方案
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政府牵头、工商指导、乡镇负责、村(社区)所联动”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和谐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工商系统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工作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新机制,开展全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维护良好的食品流通秩序,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村委基层组织力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监督意识,解决目前我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多分布在农村或社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量广、规模小、散而乱,且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识假辨假能力弱,进货查验难落实,监管难度大的现状。使全镇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执政为民、关爱民生,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办实事、办好事,从而密切干群关系,实现社会和谐。
具体创建目标为:
(一)辖区食品经营业户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营业执照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悬挂,做到名称相符;经营地址相符;经营范围相符。
(二)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自律制度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进货即记、集中存放;
2、执行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有索证索票台账,票据齐全、完整、装订规范。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致,散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自制加工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质量可控;
3、自律制度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处;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明示。
(三)食品经营业户经营行为规范。
(1)店面整洁,食品摆放有序;
(2)不经销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无“qs“标记食品及假冒伪劣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销售的质量不合格食品;
(3)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有不合格食品下柜下架、退市记录。
(四)农贸市场建立健全《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做到《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公示标牌、身份证中经营者姓名完全一致,《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熟食加工记录台帐》中食品名称、数量、加工日期完全一致。
三、创建内容与标准
(一)政府主导,村所联动。政府主抓,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设立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所,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创建工作的部署、督导、考核验收工作;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及时部署,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村居委分别建立创建工作小组,组织村居委干部及热心群众代表成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辖区工商所的指导下,协助工商部门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严格标准。辖区内明确工商、村居委、经营者三方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即:工商监管工作标准(附件2),村居委协管工作标准(附件3),经营者自律标准(附件4)。工商所与村居委建立食品安全联合巡视制度(附件5),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创建任务部署到村、落实到户,责任到人,通过层层考核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三)注重规范,强化自律。通过规范化管理,引导食品业户规范经营,使辖区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知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熟知经营者自律“三条线”的内容和标准(附件4),严格按照经营者“三条线”自律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严格履行质量承诺,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及时处理消费者申(投)诉和纠纷,督促食品经营者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要在社区、村的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意见箱和12315申(投)诉举报电话宣传牌,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区、村消费维权网络和群众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监管基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摸清实情,分类指导。村居委要对本村区域内的食品经营业户做到户数清、底数明,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食品经营业户台账。要根据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对文化水平较高,完全可以履行进货查验要求的,以日常督查为主,当面指导为辅;对文化水平较低,无法进行进货查验并记录台帐的,村居委要安排文化水平较高的党员或干部一对一帮扶,协助其履行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义务,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今年,全镇选择辖区内村庄总数的40%做为创建示范点(镇驻地的村庄要首批纳入创建范围),于7月10日前将创建示范点及示范点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户名单、创建方案、创建活动组织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创建办公室,确保不低于40%村庄(社区)年内达标。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各管区根据市创建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进店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与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人民群众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8月至9月)。各管区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对辖区社区、村庄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40%的村居委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并于8月初向创建办公室汇报创建试点情况,创建办公室汇总后,向政府汇报创建情况,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升创建活动效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规范制度,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规范和指导,村居委、工商所有效联动,立足当地实际,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四)深入推进阶段(1月至12月)。利用两年时间,全镇范围内所有社区、村庄全部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创建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过程,是保障民生,密切基层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把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村居委、消费者的共同参与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创建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措施与责任,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村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注重舆论宣传。在创建工作中,各管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采取在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开办宣传栏、深入社区、村庄开展食品安全讲座等贴近于民的方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从而进一步树立食品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积极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
(四)强化督查指导。创建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要按照工作计划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管区进行通报,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部署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户,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
(五)强化制度建设。为了将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建立如下创建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内容包括通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调度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解决创建活动困难,协调创建活动监管力量,整合创建活动执法资源。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创建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概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创建活动存在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3、建立定期视察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定期视察,内容包括各社区、有关部门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4、建立考核评先树优制度。将创建活动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市、镇、村三级考核机制,创建领导小组年终评选、表彰全镇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食品经营示范店及优秀食品安全监督员。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推动辖区内创建工作深入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