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实施细则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2/15
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实施细则
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办法 为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窗口服务考核办法。 一、窗口成员单位、窗口服务考核办法。中心对各窗口每月考核一次,考核设基本分100分,最高分110分。 1、人员到岗情况(20分)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到岗办公,得20分。上班时间,各个窗口都要在岗在位,窗口工作人员未经中心许可,擅自脱岗半天以上,每人次每半天扣3分。项目联审会(或联合踏勘),迟到每次扣2分,缺席每次扣5分。 2、收退件管理(15分) 严格按照“收退件”管理办法办理各项手续,得15分。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经查实每件次扣2分;已作收件处理,需要补件,未向服务对象作详细说明的,每件次扣2分;已作退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的,每件次扣2分;收退件手续不规范,报送不及时,每件次扣2分;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出现不良后果的,酌情扣3-5分。 3、收费管理(10分)严格按政策和中心的规定进行收费,得10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经查实每次扣5分。 4、限时承诺(15分) 严格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各类事项的,得15分。超过承诺时限,每件次扣5分。 5、办事结果(15分) 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办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结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办事结果有差错,每件次酌情扣2-5分。 6、档案管理(3分) 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得3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经查实每起扣1分;资料缺失,每起扣1分。 7、卫生保洁(2分) 保持窗口整洁,资料摆放有序,得2分。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 8、服务对象评议(20分) 根据服务对象评议结果,分别给予加分或扣分。①服务对象综合反映“好”的,加2分,“较好”的加1分,“一般”的不加分,“较差”的扣2分;②服务对象来信表扬(或送来锦旗、镜框),每件加1-3分;③被新闻媒体表扬(或批评),市级2分,省级5分。 二、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设基本分100分,最高分110分。 1、思想品德(2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20分。发生吵架,经查实每次扣5分;不佩证上岗,穿戴不雅,着装不规范,每次扣1分;不服从中心指挥,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酌情扣1-3分;服务对象反映窗口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经查实每次酌情扣5-10分;情节严重的,扣10-20分。 2、业务技能(20分) 了解“中心”的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得20分。在中心组织的业务考试中,不合格的扣5分;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经查实每起扣2分;政策执行不当,每起酌情扣1-3分;协调不力,影响其他部门和服务对象开展工作的,每起扣2分;文字表达不清,文字材料送发不及时,每起扣1分;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应独立完成的事项,每件次酌情扣5分。 3、出勤值勤(20分) 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得20分。 ①自觉遵守中心考勤制度,得7分。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扣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擅自离岗,每次扣1分;旷工每半天扣2分; ②自觉遵守各项会议制度,得7分。政治、业务培训,迟到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周例会,迟到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2分;项目联审会(或联合踏勘),迟到每次扣3分,缺席每次扣5分; ③自觉遵守值班制度和值班纪律,得6分。值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2分;值班人员不负责任发生不良后果,每次扣5分。 4、工作实绩(4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明显,得40分。 ①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理结果有差错,每件次扣1分。 ②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结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③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得10分;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经查实每件次扣3分。 5、其他(10分) 凡有群众来信反映服务态度的,根据表扬或投诉内容,每件分别加或扣1-2分,凡反映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表扬或投诉内容每件分别加或扣2-3分。本项加分或扣分不超过10分。 三、考核实施办法 1、考核由中心督查科负责实施。综合科、业务科须将考勤等相关数据按时送交督查科。 2、成立中心窗口服务监督小组,由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中心管理人员及窗口负责人组成。考核结果须经监督小组讨论通过,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后通报。 3、年底根据窗口考核结果,评定年度示范窗口3-5个。 4、年底根据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确定优秀(同时为年度先进工作者)、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反馈给原单位,由所在单位依据“中心”考核结果,对窗口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奖励及晋升职务。 县行政服务中心评先评优及奖励办法 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决定每年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评选年度先进窗口和先进工作者。 (一)总结工作 个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形成1500-3000字的小结材料。窗口组织讨论并形成本窗口年度工作总结(-3000字)。 (二)窗口初评 由窗口负责人主持、全体人员参加,个人参照小结材料作德、能、勤、绩方面小结,然后互相评议,评议完毕民主推选出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三)“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总评 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中心”管理层全体人员、窗口负责人参加。 ⑴各窗口负责人参照年度工作总结介绍本窗口工作(含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工作及实绩,纪律制度、出勤及不足之处等),同时介绍本窗口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表现和事迹。 ⑵个人小结和窗口工作总结材料统一交“中心”领导审阅(由综合科保管存档)。 ⑶开展互相评议和讨论。 ⑷进行民主评选,选出先进窗口和先进个人名单。 (四)主任办公室会议研究审定 主任办公室会议评选结果进行研究审定,形成最后决定。 (五)奖励:对先进窗口、先进个人发给奖品和证书,根据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结合的原则,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发奖,并通报其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