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6/2/6

乡镇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和中、省、市、县电视电话会议、安全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清剿隐患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镇第二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辖区、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是煤矿(非法小煤窑)、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点、水利防洪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
1、煤矿安全:一是检查煤矿“六证”是否齐全;二是检查矿用图纸和(设计方案)与实际开采的布置是否相符;三是检查矿级带班领导下井制度是否落实;四是检查瓦斯抽采与检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情况;五是检查“雨季三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六是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落实情况;七是检查放炮撤人与避难硐室的管理情况;八是检查顶板管理与机电管理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一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二是上路巡查和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对客运车辆的始发登记和监管情况;四是对农用车的安全培训和证件办理和年审情况;五是对机动车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三超”情况的专项治理情况。
3、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一是对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生产经营的监管的打非专项治理情况;二是烟花爆竹的“三超一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对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规章制度,设施设备等安全情况;四是行业持证和安全培训情况。
4、非煤矿山安全:一是对汛期雨季“三防”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开采工艺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三是非煤矿山履行“三同时”的情况;四是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的整改、停业及关闭情况。
5、建筑施工和地质灾害安全:一是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二是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三是设立警示标志和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情况。
6、水利电力安全:一是工人持证上班情况;二是机组安全运行情况;三是防洪措施、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四是工人安全培训情况;五是库区、河道防洪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一是对各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监管落实情况;二是应急预案制定修改和学生的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的掌握情况;三是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情况;四是对场镇、商店等人员出入较多的地方的安全监管情况。
8、社会消防安全:一是村寨20户以上集中居住的台账建立情况;二是村组签订社会消防安全责任状的情况。
9、森林防火与电力运行安全:一是森林防火值班情况;二是护林员巡查记录登记情况;三是高压电力线穿过森林的台账登记情况。
10、重点单位部门安全:主要督促负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对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检查采取行业自查,领导小组全面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行业自查,(9月日至9月1日)。由各企业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
2、领导小组组织大检查(9月10日至9月15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全镇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政府督查(9月15日至9月20日)。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全镇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汛期以至,水利防洪防汛与地质灾害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各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时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前位,居安思危、警钟常呜、常抓不懈,努力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各工作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排查。
、本次检查要求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贵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充分调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进度,切实把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立即督促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行负责人,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死面,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对检查整改不到位或走过场搞形式的,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的规定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