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1/17

市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方案

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四川省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广安监〔〕9号)文件精神,利州区编制了《市利州区汛前河道采砂秩序整顿工作方案》,并经区人民政府六届五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顿目标
(一)时间
从5月14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
(二)达到效果
1.取缔非法采砂。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查处取缔非法开采砂石企业及业主,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姑息。
2.限期整改违规开采。整顿超深、越界开采,非法采金,对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采砂企业及业主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停产整改违规开采行为,经河道管理机关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3.清理河道障碍,保障河道畅通。汛期已到,辖区各采砂企业要加大清理河道,平整尾堆的力度,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疏通河道,退让行洪断面,确保汛期安全渡汛。
4.规范管理,建章立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特别是要加强河道整复保证金征收力度,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
二、整顿内容
全面清理整顿采砂企业违规开采的行为。水务部门负责采砂许可证清查,负责河道采砂行洪安全监管,负责河道内非法砂场、超界超限开采、非法占用河道与清理整顿;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清查,负责河道采砂过程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整顿,并牵头负责涉砂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海事部门负责河道内船必须具备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的清查,负责对违反航务海事、航道管理规定的采砂行为进行整顿;工商部门负责对工商执照进行清查、负责对无照生产经营的采砂行为进行整顿查处;公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过程中日常治安管理工作。打击河道采砂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打击干扰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不法行为。
各相关部门坚决立案查处非法采砂企业,从重从严依法取缔非法采砂行为并没收非法所得。
三、整顿步骤
(一)排查阶段
从5月14日到5月18日要对全区的河道采砂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水务、国土、交通、海事、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配合。
(二)研判处罚阶段
从5月19日到5月20日对非法开采和违规开采的采砂企业进行处罚研究判定。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由市检查组牵头,各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同处理和处罚意见,经集体研究判断后,由市检查组决定处理和处罚最终意见。各相关部门依据市检查组决定的最终处理和处罚意见,分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处理和处罚法律文书。
(三)整改阶段
从5月21日到5月月27日为整改阶段。各相关部门集中力量,督促采砂企业及业主按照各相关部门出具的处理和处罚文书逐项落实整改,重点是拆除违规开采机械和设施,平整好尾堆、回填好开挖的深坑,疏通河道,完善各类许可证照。
(四)复查阶段
从5月27日到5月31日为复查阶段。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水务、国土、交通、海事、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配合,联合对相关部门出具的处理和处罚文书情况进行逐项复查核实。
(五)规范完善阶段
从6月1日到10日为规范完善阶段。重点规范完善河道整复保证金制度、河道采砂作业方案、河道采砂防汛预案、完善尾堆平整制度、安全生产制度、验收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抢抓机遇,乘势整顿
以全市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为契机,借力使力、抓住机遇、重拳出击,强力整顿河道采砂秩序。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各部门各施其责,通力合作,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大力配合和支持,确保全区河道采砂秩序整顿见到明显效果。
(三)依法行政,从严处罚
各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本着适度从严处罚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
(四)强化保障,狠抓落实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完善管理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从经费、人员、车辆等方面予以全力保障。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区长向永东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友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勇,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刘泽乾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局长梁华、区水务局局长姚文辉、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刘志荣、区交通局局长向坤道、区海事处处长李树琪、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勇、区工商局局长赵伟、利州供电局局长华永东为成员的市利州区汛前河道采砂秩序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姚文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娟、张勇、陈绍东、范勇、罗安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主动出击,认真开展整顿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据相关法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搞好整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