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及工作职职责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1/14

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及工作职职责


为了进一步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根据市残工委《关于印发<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残工委〔〕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国残联等11个部门《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实现残疾人“精神富有”为总目标,以全面提高残疾人的文化和身体素质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不断缩小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与文化体育服务之间的差距,全面推进具有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创建目标
以参与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为契机,通过创建活动,树立文化融合发展理念,做到残疾人文化体育与教育、就业、康复、慈善等相互结合,健全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以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项目为抓手,为残疾人提供基本文化体育服务;以开展残疾人社区文化和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为载体,提升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以政策扶持为保障,加强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人才的培养和残疾人文化产业的培育,促进特殊文化体育发展。经过努力,使残疾人参与文化体育生活的环境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残疾人享有文化体育生活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残疾人文化体育权益得到更好维护,残疾人文化艺术长足发展,残疾人的体育技能和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努力形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格局,基本实现残疾人公平、均等享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
三、主要任务
围绕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标准和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打造具有特色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一)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机制
1、将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全面纳入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化强市、体育强市区工作内容,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评估指标,列入全区文化、体育工作和有关部门(单位)考核目标,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加大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专项经费投入,公益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2、深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体”的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新格局,积极打造“一地一品一特色”的文化品牌项目,适应和满足残疾人文化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加强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的文化体育建设,丰富残疾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提升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水平。
3、将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纳入公共文化体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文化体育助残工作。各级残联为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组织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有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人员负责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要选配一名热心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具有一定文化体育修养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残疾人文化体育辅导员,协助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二)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4、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要针对残疾人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常年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方便残疾人参与的无障碍设施和服务。有条件的图书馆和图书分馆要设立残疾人读书架,每年图书更新率不低于20%,开设盲人阅览专区,增加盲文图书数量和种类,逐步提高盲文阅读设备的质量。推进“爱心影院”工程,影院要健全无障碍设施服务措施,加强残疾人爱心服务,通过数字化电影放映工程,落实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点定期播放残疾人公益电影。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增加体育活动内容,配置体育活动器材,提供体育训练和指导服务。
5、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发挥镇(街道)、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参与文化活动的阵地,使之成为便于残疾人参与、设施无障碍、活动时间固定、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活动场所,增加残疾人文化活动内容。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进村(社区)工作,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向基层残疾人送演出、送图书、送网络、送设备、送产品,提供基层残疾人参与文化体育生活的基本条件。
6、加快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基地建设,制定《区残疾人文化体育基地创建标准》,按照“一地一品一特色”的要求,动员各镇、街道切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完善王店镇残疾人文化艺术基地的服务功能,发挥其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区残疾人文化体育基地建设。
7、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室、残疾人文艺活动展示厅等,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的设施设备,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三)提升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能力
8、推进残疾人信息交流服务。区残联与广播电台、电视台联合开办《残疾人之声》专题节目,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9、以“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为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活动,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并将活动纳入各级助残日系列活动范畴,残疾人参与率不低于20%。举办区残疾人摄影培训、采风活动和残疾人摄影展览,组织参加市残疾人摄影邀请比赛和优秀摄影作品展览。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和进军营等“五进”活动,展示残疾人奋发向上、自信有为的精神风貌。举办全区残疾人才艺选拔活动,进一步挖掘各类文艺人才,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区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文艺活动,镇、街道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残疾人文艺活动,村、社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残疾人文艺活动。
10、鼓励、帮助残疾人走出家门参加各类体育活动。举办区第二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并组队参加市第三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展“残疾人健身周”系列活动,推广残疾人喜闻乐见、富有民间民俗特色的体育项目,残疾人参与率高于20%。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赛事,区、镇(街道)每年举办残疾人体育赛事不少于一次。结合残疾人“安居宜居工程”,向有需求残疾人赠送健身康复器材等,同时提供健身咨询指导、体质测定等志愿服务。
11、进一步完善《区残疾人文艺创作奖励办法》,鼓励创作并积累更多的残疾人文艺精品,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通过召开残疾人文艺作品创作会和举办创作培训,鼓励包括残疾人文艺爱好者在内的全区文艺作者创作以反映区残疾人生产生活和精神风貌为主题的各类文艺作品,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
12、开展文化体育助残志愿者活动,建立区文化体育助残志愿者队伍,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文化体育志愿服务。鼓励、引导社会爱心组织、企业参与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四)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13、加强残疾人文体团队建设,发展区残疾人摄友会组织,设立残疾人“摄友之家”,精心组织残疾人摄影创作和展览(比赛)活动,提升其作品的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同时,要深入挖掘、注重培养,建立区残疾人农民画创作队伍,努力将摄影和农民画创作项目打造成为具有特色的残疾人艺术品牌。镇、街道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残疾人文体团队。开展区残疾人体育协会换届工作。
14、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积极鼓励和吸纳残疾人参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艺术比赛,落实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参赛、就业、就医、就学等保障政策。在残疾人中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民间文化传承人,鼓励和扶持他们的艺术创作,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环境。建立区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库,做好不同年龄段的特殊文艺体育人才储备,定期更新人才信息。
15、加强残疾人社会文化、体育健身指导员的培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开展轮训。将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培训班纳入区、镇两级文化、体育、残联培训计划,区每年安排2次以上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培训。对有文学艺术创作、表演需求的残疾人邀请专家予以指导,培养和提升其艺术修养。
16、动员社会各专业指导机构按照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以讲座、交流、培训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级专业文化艺术体育协会要积极吸纳具备条件的残疾人会员加入,培养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
(五)培育残疾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
17、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扶持以残疾人群体为主要受众的文化体育企业,对残疾人文化体育产业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残疾人参加文化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将残疾人文化创业与残疾人自主创业和集中就业有机结合,成为残疾人就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共同创办或参与人数较多的各类文化创业、工艺美术、特殊艺术等企业、团体,享受相关文化体育产业优惠政策。
18、重视残疾人的文化需求,加大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与出版力度,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将优秀的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纳入各类文化艺术评奖范围,全力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底前)。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全区性调研,进行前期研究评估。区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残工委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创建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开展各项活动。
(二)部署阶段(8月)。召开市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区动员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落实创建责任。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实施阶段(8月—11月)。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实施创建工作;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迎检阶段(12月)。做好创建工作各类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接受市创建工作预验收,找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迎接上级对我区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街道)要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建立区做好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全力推进,抓好落实。各镇、街道也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二)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创建标准,将创建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公益广告、电子屏等各类宣传阵地,集中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和创建标准要求,宣传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和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鼓励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创建工作。
(四)建立督查机制。要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收集信息,通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等工作。对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得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区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关于做好
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督查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创建工作落实情况。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将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纳入区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创建的评估指标,指导各级媒体在全社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践行现代文明社会的新残疾人观的宣传和残疾人事业及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以下简称“文化体育示范市”)创建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单位和艺术团体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的适合残疾人需求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融入社会、共享精神财富机会。
团区委: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文化体育助残志愿服务队,为全区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
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导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文体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扶持各类残疾人参与文化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负责区级公共旅游景点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相应的无障碍设施和服务。
区经济商务局:配合开展文化信息助残服务,指导电信、联通、移动公司进一步开展文化信息服务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优惠措施。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将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纳入公共文化体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将“文化体育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文化强区和体育强区建设大局,列入全区文化体育工作考核内容;将残疾人文化体育培训纳入区、镇两级文化、体育、残联培训计划;加强对残疾学生的文化和艺术培养,积极组织残疾学生参加文体比赛、活动;指导残疾人文体团队建设和残疾人文体活动开展,培养和培训残疾人社会文体工作专业人才和特殊文体人才;落实公共文体设施挂牌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加强盲人阅览室、残疾人读书架建设;推进“爱心影院”工程,落实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点定期播放残疾人公益电影;鼓励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文化创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
区民政局:配合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进村、进社区活动和村、社区残疾人文化体育阵地和设施建设,推进村、社区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文化体育示范市”创建专项经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将区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负责对残疾人文化建设工作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规定的奖励补助政策。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残疾人文体工作者、特殊艺术人才和体育运动人才的职称评定、培训等政策,配合做好全区残疾人特殊体育、艺术人才培养工作。
区农经局:将“文化体育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体系,配合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进村、进社区活动。
区残联:负责“文化体育示范市”创建区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开展全区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负责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工作;指导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内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室、残疾人文艺活动展示厅等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建立“文化体育示范市”区创建工作台帐,做好迎检工作;配合实施创建督查工作,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地税二分局:将残疾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国家税收政策扶持范围,扶持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文化体育示范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