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1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第2页

完成聘期任务的人员,对没有执行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办法的情况等缺少有力的制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还不能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审计工作的覆盖面还不够,有些涉及面宽、资金量大、技术要求高的项目,如基建审计等尚未进行。四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缺少检查监督,责任追究不到位。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缺少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有时出了问题也没能及时发现。在责任追究问题上总是“心太软”。学校的有些工作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来自各方面关系网、说情风等因素的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时难以落实。对干部、人事、招生、财务管理、评定职称以及对学生违纪处理、转专业、入党、评优、选干、困难补助等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失误,难以认定责任,更难以追究和处理。

三、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思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应该重点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制度规范问题、监督制约问题和责任落实问题,积极建立和完善四个“工作机制”:

(一)夯实基础,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机制
思想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要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必须进行思想教育;要做到以德治校与依法治校的有机结合,从法律、纪律和他律逐渐转变为高度的自律,从恐惧惩罚到内在的责任感,到对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珍惜和对自身人格的尊重等等,也离不开思想教育。党风廉政思想教育要着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包括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法治意识,诚信公平原则等。通过思想教育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明志、重责、慎权、轻利、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机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机制,就要使思想教育有人管,有人做,有人承担责任。首先,校党委、纪委和各级党组织要负起责任。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明确任务,承担责任,确实把思想教育摆到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其次,要建立健全思想教育的协调制度或联席会制度,由党政工团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门讨论、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提出对策,落实任务,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各方面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再次,要建立健全思想教育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把思想教育的要求、措施、效果等指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量化、具体化、并层层分解到各下属部门和基层单位,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促使思想教育真正落实,取得实效,解决在思想教育“软”的问题。

2、抓住重点,扩大教育面。党风廉政思想教育的重点对象无疑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在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和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涉及招生、采购、资产、基建、财务、组织人事、就业、学生工作、学籍管理、职称评聘、有偿服务等环节的人员,预防职务犯罪。但不仅限于此,还应尽可能扩大教育面,通过党课、政治学习、党团民主生活会以及日常的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对普通党员、教师、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对青年学生也要有意识地打好拒腐防变的“预防针”。

3、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适时性。思想教育既要有系统性,又要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广大党员干部的真实思想及其发展变化,针对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思想状况、心理特点和理解能力,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方法和要求,缺什么补什么,哪一方面薄弱就加强哪一方面的教育。针对目前的情况要着重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责任意识教育、法治意识教育和规章制度教育,结合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要有意识地选择那些新近发生的、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件,特别是本校以及教育系统发生的具有一定行业特点的典型案例,促使党员干部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从中吸取教训。针对师生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和学术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鉴于许多违规行为的当事人是碍于面子、受人之托而不得已为之,所以要注意开展学会说“不”的教育活动,帮助党员干部过好“人情关”,摆脱“说情”困扰。针对铺张浪费严重的问题,注意开展厉行节约、艰苦创业的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把好“生活作风关”。在教育的时机上,既要重视常规性的、日常性的思想教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又要抓住有利时机在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

4、改进方法,力求实效。思想教育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变过去单一的集中起来学习,关起门来讨论的做法,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传统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关键要抓落实,讲实效,克服“走过场”。民主生活会重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只对事不对人”,要触动思想、解决问题、具体地帮助被批评者深刻剖析犯“事”的原因,使被批评者知道错在何处,对自己的过错有切肤之痛。要建立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党委、纪委的主要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领导进行党风廉政谈话,或提醒,或告诫,或问责。此外,还可经常性地开展各种类型的明察暗访、汇报恳谈和满意度测评等活动,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换位思考、自我反省。在教育效果的落实上,要把握好“长鸣”与“常闻”的关系,不仅警示教育要常搞,反腐败警钟要长鸣,而且还必须让每个党员干部经常听到警钟的声音,做到“知惧”、“思诫”,自警、自省。党委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党总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的检查和通报,对不重视、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时予以批评教育。要明确“述职”要“述学”,党员干部自己学习和抓本单位学习教育的情况应是“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保证。要建立和健全制度规范机制,用好的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

1、对现有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作一全面的清理、检查,消除局限性,增强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使规章制度更加完整、统一。学校应组织对重要的规章制度和后勤社会化、学生宿舍社区管理等改革方案以及有关会议纪要进行全面审查,看是否具体周密、系统配套,是否存在漏洞和“本位主义”问题,是否相互矛盾或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是否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等,并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根据这些建议和意见,及时按照严格的程序做出修订。在新的文件出台后,要按照质量体系管理的要求,把旧的规章制度收回作废,确保师生员工手头的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2、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随着学校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和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些事情“无法可依”,有的虽然在旧的规章制度中有涉及,但不全面或已不适用。因此,必须尽快制定与新出现的问题相对应的规章制度。如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干部考察预告、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以及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等。

3、加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使之深入人心。规章制度制定之后,不能停留在“文件”上、“汇编”中,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加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员工都清楚有关规定,都能很方便地看到和查到相关的文件。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和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懂得具体规定,还应清楚制定该规章制度的原则、精神。通过学习、宣传,使规章制度深入人心,使人们从认知到认同,进而知所趋避。

4、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减少和避免人治色彩。规章制度制定之后,就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这是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因此,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避免随意性、以“言”代“法”和厚此薄彼,要体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正常时期不得搞特批和“特事特办”。规章制度不完善的,要严格按程序修订。

(三)抓住关键,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教育和监督要双管齐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正确认识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有利于减少权力不当行使的空间和条件,制止和预防腐败。因此,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一套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做到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端正思想,自觉地接受监督和制约,不能把监督制约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或找茬,更不能故意抵触、逃避监督和制约。

2、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纪委监察部门的作用。必须充分发挥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职能。纪委监察部门一要牢固树立服务中心的意识,不当局外人,坚持做到勤请示、勤汇报、勤沟通,取得党委、行政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支持。二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当前,监督的重点内容首先是加强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决议的监督。其次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再次是加强对易发问题部门主管领导工作程序的监督。另外就是围绕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三要主动参与党委决议的调研、讨论、执行。只有主动参与,才能监督到位,才能收到好的监督效果。监察审计部门要充实力量,加大监察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