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查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6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查报告

年月,我对北京市房山区镇司法所进行实地调查,经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我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镇司法工作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一、调查内容

镇司法所概况及主要业务

二、调查结果

镇位于北京市西南房山区中部,距首都市中心46公里。该镇下辖2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126平方公里,总人口近4万人。镇司法所现有司法助理员4名,包括所长1名,办事员3名,其中中共党员2名,文化程度均在大专以上。

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最基层的组织机构,直接面向社会、服务基层,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司法所也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一个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同时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它还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司法所的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主要是: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开展社区矫正试点与探索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调查体会与认识

通过实地调查,使我对基层司法工作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得知该所正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我非常高兴。去年下半年我就从媒体上主要是报纸、电视台知道了北京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消息,而且对社区矫正这件新生事物很感兴趣,可惜媒体上的相关报道太少了,因此我主动向王所长提出,能不能让我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做一些事情。王所爽快地答应了。

我首先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内容和镇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至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有五类人: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是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间接目的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社区矫正的工作任务是: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通过多种形式,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其认罪服法,其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社区矫正的工作队伍,主要是专业矫正人员,包括:司法助理员: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矫正,组织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就业及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监狱警察: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第二是社会志愿者,参与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促进矫正对象的改造。

社区矫正工作是去年7月份开始在北京市房山、密云、东城三个区县开展试点的。镇的工作是于7月22日在房山区的统一部署下正式开展的。他们主要采取了如下一些做法:

第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了“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了《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是落实矫正对象报到后的去向,包含两个内容:一是为没有生活出路的矫正对象联系建立了一个就业基地;二是在龙骨山划出一片命名为“新生林”的林地作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的场所。第三是组织编印了《矫正对象学习手册》。

镇司法所从8月28日正式接收矫正对象开始,到目前共接受矫正对象12名,其中缓刑犯11名,管制犯1名。

我刚开始工作的第三天正巧有两名矫正对象来报到,使我有机会全程跟踪了解了他们工作的流程和内容。

两名矫正对象一到司法所,首先为他们办理报到手续,指定矫正责任人,按照规定宣读相关纪律和规定,发放《矫正对象学习手册》。在接下来的三天时间,组织他们进行集中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大体上可以分为四块,一是形势政策教育,二是矫正对象行为守则、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各项管理制度,三是社区矫正工作概况,四是思想道德教育,主要是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和首都市民文明守则。

接下来是到当地派出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然后是走访、调查、签订监护协议。包括到矫正对象的家里与家属谈话、了解家庭情况,与家属签订监护协议;到矫正对象邻里家进行入户走访,了解情况;到矫正对象居住地的村(居)委会、矫正对象的工作单位进行走访,与村(居)委会、工作单位领导见面,了解相关情况,分别签订监护协议。同时,也向矫正对象的家属、村(居)委会、工作单位领导介绍了社区矫正的相关情况。

如果矫正对象没有固定工作,则安排他们在自愿的情况下到就业基地工作,如果他们不同意,则安排他们到社保所进行求职登记。如果家庭困难的情况比较严重,他们还会协助矫正对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

这些工作做好之后,就可以进入日常管理了。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日常报到,包括电话报到和当面报到,电话报到每月4次,当面报到每月2次;公益劳动,每月3次;思想汇报,每月2次;学习教育,每月1次;家访和群众走访,他们的安排是在报到起的半年之内,每月走访1次。

社区矫正的其他管理制度还有很多,包括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制度,同时也包括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守则。

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参与实际工作,使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比较全面地认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和重要作用有了深刻的理解。社区矫正是对中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开展社区矫正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也有利于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它对于推动司法改革、加强政法工作、优化首都法制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社区矫正工作在改革与完善我国刑罚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通过在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一方面增长了在书本上学习不到知识,丰富了自己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增加了在政法部门实践工作的经验,我深刻体会到在基层工作的辛苦和为人民服务的光荣。我相信,这次调查活动一定会对我今后的学习、工作产生良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