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调研报告
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调研报告
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提高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是我国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面对当前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多、农民收入结构单一等诸多问题,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对于加快富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和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我县农村劳动力队伍现状那一世范文网m.nayishi.com-http://m.nayishi.com
据统计,我县农村劳动力总数为156342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52.1%。按年龄结构分: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65243人,35周岁至55周岁68022人,55周岁以上23077人;按文化程度分:初中以下63814人,初中75300人,高中(中专、中技)17035人,大专以上193人。农村劳动力中掌握专业技能的有23740人,占总数的15.2%,其中:高级工100人,中级工2100人,初级工2154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整体素质偏低,思想观念保守。一是农村劳动力文化结构不合理,初中及以下比例偏高,掌握劳动技能的程度较低。二是农村劳动力普遍存在小农意识强的问题,小富即满、小进即安思想较重,只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发展眼光。三是由于农村劳动力受自身素质限制,加之政府对技能培训宣传力度不够,致使农民对技能开发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认识不足。
2、培训难度较大,培训效果不理想。一是目前农村劳动力人群情况复杂、流动加剧,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组织培训的难度较大。二是培训专业设置与农村实际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对口,加之对市场需求预测手段落后,培训专业设置缺乏市场调查的基础,存在较大盲目性,影响了培训的实施效果。三是从劳动力供需总量来看,供大于求的现象依然十分突出,造成培训后没有就业岗位,也已成为限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3、缺乏完整的协调运行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单凭劳动部门一家的力量难以实现,为加强此项工作,亟待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4、资金筹措难度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涉及面广,需要足够的经费保障,但目前培训所需相关费用筹措难度较大,影响了转移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通过设立职业技能开发专栏,印刷发送宣传标语、宣传材料,开展职业技能宣传周、宣传日,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比武等活动形式,大力宣传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国家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内容和要求,鼓励技能人才发挥重要作用,以宣传各行业技能人才的突出事迹为重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职业培训所需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责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首先,要成立以主管县领导为组长,劳动、计划、财政、教育、林业、农业、科技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组织。建立农民工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编制培训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以县乡劳动服务站、村劳动服务所为依托,成立乡镇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健全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服务网络,重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和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其次,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与管理,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绘制以乡镇为主体的劳动力资源分布图,同时制定详细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计划,为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三)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培训工作开展
一是取消岗位和户籍限制,统一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用工单位在使用农民工和城镇居民时要一视同仁。二是积极探索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要参加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保证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三是在办理农民工进城务工手续时,除国务院、省规定收取的费用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四是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扶持,享受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五是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实行补贴或奖励。
(四)扩大输出渠道,发展劳务经济
一方面有计划地深入京津等经济发达地区,直接与用工单位见面,根据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制定培训和劳务输出计划,实现培训基地与输出单位对接,建立劳务输出联合体,另一方面在北京、天津等大中城市设立办事处,聘请信息员,通过原协作单位发展新的用工单位,挖掘新的招聘信息和用工渠道,使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扩大,减轻就业压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合理流转。
(五)整合培训资源,全方位开展农村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以县职教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为基础,以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为补充,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完善教学培训条件,整合培训资源,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创造整体效应。加强劳动力需求总量和结构预测,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在培训内容上突出专用性与实效性,加强以产业化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和以“绿色证书”为重点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搞好就地就近转移前的职业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林果、食用菌、时差大棚蔬菜等种植技术和水产、畜牧、家禽等养殖技术的实用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六)实行劳动预备制度与就业准入制度
稳步推进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必要的转移就业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凡是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新增劳动力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县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介绍就业,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办理用工备案、合同鉴证和各种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得招收录用;拟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开业、登记手续;拟从事汽车驾驶、汽车修理、摩托车修理的,交警、运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用人单位因特殊情况急需招用的,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先招收再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七)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把企业用工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聘请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并及时纠正违反就业准入控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和保证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良性健康开展。
(八)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1、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即财政部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领导组织成员单位,每年要从项目基金中匹配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农民工培训扶持费用,专项用于转移培训工作。具体做法是:建立培训机构计算机网络;通过招投标办法确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对以下三种形式的培训实行培训费用全额补贴:一是向提供就业岗位的用人单位免费培训并输送务工人员;二是就业率达到95%及以上的培训机构进行的培训;三是对利用所学专业技能,开办工厂或承包各种工程,成为脱贫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对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给予奖励性补贴。2、企业要按照国家《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的要求,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业培训经费,计入成本税前列支,用于职业培训;对于不履行培训义务的企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由劳动保障部门收取不少于50%的培训经费,专项用于指定的培训机构代培费用。3、加大对职业教育事业的经费投入,每年从职业教育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转移培训专项经费,在计划中单独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