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三争”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2/5/30

关于我市“三争”工作的对策与建议第2页

进度、安全、环保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偷工减料,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三是要积极协调处理项目落户和建设中的困难。市各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深入项目现场,加强协调服务,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对引进的重点项目,由市领导牵头,抽调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项目建设协调指挥机构,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手续办理、政策落实等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