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健全惩防体系实现标本兼治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3/11/29
国土局健全惩防体系实现标本兼治调研报告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不断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过程,是反腐倡廉不断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土资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国计民生。国土资源领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领域。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意义重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以制度建设为支撑,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强化监督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统揽,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分析查找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具有国土资源工作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领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行业管理的综合水平,为促进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集约、维权**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以建设“廉洁国土”为目标,在目前初步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再经过5年的努力,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确立。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得到完善,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惩治腐败的综合效果得到有效发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力争建成具有丹徒国土资源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二、进一步理清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产生的原因,切实做到辩症施治
国土资源领域的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在行使行政审批、行政性收费、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监察、矿权管理、土地开发和大额度预算资金的管理和支配权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自由裁量权,这些都是容易发生腐败等问题的“关节点”。这些问题的产生和存在,有个别是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原因,也有监督机制不健全的原因,还有一部分是因为个别干部防腐意识淡薄,缺乏自律性。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既要从严治标,注重预防和制度建设,在源头上,既要在权力的运行之前入手,又要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堵塞各种漏洞。
三、进一步牢牢把握腐败易生的关键环节,真正做到阳光操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加强土地开发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
一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监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着重解决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二是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管,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把好土地供应预审关。既要加强土地征收或征用管理,更要重点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程项目不得批准供地,严把建设用地预审关。依法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清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采取市场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严格规范国土资源部门采矿权出让方式、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着重解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是否严格按照“招拍挂”要求执行,有无违规操作现象。
三是严格按照补偿标准实施补偿安置,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坚决查处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征地批后实施情况动态反馈监督制度。调研征地批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着重督查征地补偿费足额到位及被征地农民安置情况,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批后实施监管力度,狠抓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在政策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着重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是否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有无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以及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象。
四是加大审批后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坚决制止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把违法用地解决在萌芽状态。着重解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是否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是否存在因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社会矛盾情况。土地确权发证过程中,有无擅自更改土地用途或用地面积、违规变更登记情况。
四、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切实筑牢国土资源系统惩防体系网络
(一)教育先行,切实筑牢反腐倡廉工作思想防线
一是建立学习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坚持党课制度,局领导每年在系统内讲授一次廉政党课。建立反腐倡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研究、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二是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党纪党风教育。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针对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权力观教育、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学习并遵守党章,坚持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严格按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把学习的成果自觉运用到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实践中。三是开展特色教育活动。针对国土资源管理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权力观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典型示范教育和反腐败警示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地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四是建立廉政教育大格局。坚持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经常性教育与专题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与违法案件剖析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有国土资源特色的廉政文化教育形式和途径,使廉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创新载体和形式,建立全区国土资源廉政教育反腐倡廉大格局。
(二)任人唯贤,切实刹住干部提拔使用不正之风
一是要把干部政策、用人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职位、任职条件告知党员干部,进一步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考察对象的制度。要改进考察方法,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个别谈话与调查核实相结合。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干部的提拔任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是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做到干部提拔任用要有规范的提名程序,提名过程要有详细记录,坚决克服某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的不良现象。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每一个程序、每一项考察工作都要有详细记录,每一个结论都要有具体事实依据,做到环环有人把关,事事有人负责。建立和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带病提拔”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保护保障、促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维权**等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对“人事安排、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违反规定插手土地市场交易等问题。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集体会审制度,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年度土地计划指标分配、折抵指标调剂使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具体项目供地报批、划拨土地报批、农村私建房用地审批,土地使用权确权和发证,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处置等,必须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和集体会审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凡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复垦、资源调查等工程项目,凡应实行招投标的,都必须进行招投标。并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方案专家组论证、项目公示、项目预算审计、项目验收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执法自由裁量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严防违规使用。
三是探索拓展监督有效途径和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监督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