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营公司参与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3/10/8

市民营公司参与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第2页

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了空前的发展机遇:发展农村中小工业、开拓农村商品市场、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农村各项社会服务事业,为广大的中小民营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创造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重心转移,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了最主要的劳动力来源渠道;农户家庭生产组织的变革、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为成千上万的民营农业生产企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沃土。完全可以肯定,中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将是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过程,是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的过程。
(三)民营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可为,关键是“义利兼顾”新农村建设千头万绪,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同样也离不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积极参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持上,在农村的开发性扶贫上,民营企业将大有可为。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要遵循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执行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扬光彩事业“义利兼顾”的精神,遵循经济规律、市场原则和国家产业政策,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将产业投资与公益事业结合起来,企业经营与扶贫慈善结合起来,企业自愿与乡村接纳结合起来,普遍参与、重点推进,注重实效,稳步开展,为发展农业、建设农村、造福农民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促进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发挥现有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民营农业龙头企业要利用资金、技术、管理、营销和品牌等优势,采取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对特色农产品等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系列化加工、企业化管理,调整农业增长方式,为农民开拓更大的市场。在此基础上,要增强品牌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益和领导作用。积极探索和推广“一村一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商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有机结合的多种组织形式,吸引周边农民广泛参与到龙头企业的产、供、销“产业链”中。鼓励民营农业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增强农民的商品意识、市场意识和文明意识,带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实现产业化经营的利益共享和合作共赢。同时,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创办和培育大批民营农业龙头企业,指导建立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的机制,把千家万户分散的农业生产整合为专业化、大规模的生产,带动农民走上现代农业的轨道。
(二)鼓励与农业产业相关联的民营企业到农村投资
要积极引导城市中的民营企业参与推动发展农村工业,发展地处农村、面向农村,主要与农村经济相关联的各类工业。比如,城市中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可将部分配套加工业向农村地区延伸,在农村建立产品配套与协作工厂。同时,引导他们在农产品深加工、生物能源、小水电、建材、轻纺和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上多作文章,采取企业与乡村合作等形式,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注意增加技术含量,提高经济效益,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代价,壮大农村经济,加快矫农村建设步伐。
(三)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多元化的优势,促进农民就业
鼓励和倡导民营企业、个体老板、股份制公司积极参与所在地的新农村建设,采取一个企业帮助一个村的“一帮一”形式,支持新农村建设。在招工用工时,充分考虑当地农村利益,结合企业发展,定点招收帮扶村的农民到企业务工,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农民兄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善待员工,保护农民工的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劳动,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关爱,实现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另外,借鉴外地和本地成功经验,选用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村长或村长助理。民营企业家大多数出身农民,来自农村,对农村、农民、农业有着深厚的感情,当企业做大后,总想回报家乡,扶助父老乡亲致富。所以,要知人善任,广纳群贤,分期分批选用优秀民营企业家出任或兼任村长、村长助理,以带动农村走上快速发展道路。
(四)以“阳光计划”为重点,积极参与农村扶贫济困公益活动
要组织和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医疗卫生、就业培训、爱心助学、公益慈善等领域的扶贫济困公益活动,在农村道路、学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帮助或支持。
(五)加大国家财政扶持民营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力度
对资金周转困难、陷入困境的民营农业龙头企业要“放水养鱼”,加大国家财政扶持,让更多规模大、效益好、与农户联结机制好、对农民增收辐射作用大的民营农业龙头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贷款的引导功能,继续坚持扶强、扶大、扶优,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农产品加工流通民营农业龙头企业。
(六)制定扶持政策,优化政务环境
要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开设民营企业投资新农村的“绿色通道”。建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民营企业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扶持办法和优惠政策等指导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因地制宜,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对参与新农村建设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予以重奖,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同时,要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意识。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的立项和审批要公开透明,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时承诺的优惠政策要严格兑现,对民营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合理要求要及时帮助解决,解除民营企业投资新农村建设的后顾之忧。
(七)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和助手作用,探索光彩事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有效实现形式
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一要靠政策吸引,二要靠政治引导。工商联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特别是工商联在长期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义利兼顾,实现双赢”的光彩事业的工作实践中,已经摸索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成功经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完全可以借鉴这些经验,并与之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工商联肩负着组建和指导行业商会的职能,在农村地区,可按照农产品种类或种养植技术特点组建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尤其要扶持优质环保农产品、禽畜产品、水果等主导型产业组建相应的协会组织。
工商联完全可以在这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工商联调研组
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