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化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第3页
人次,外借、阅览图书33640册次。(3)举办农家书屋演讲比赛。为确保演讲比赛顺利进行,我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以各乡镇文化站为依托,以广大农民群众、农家书屋的读者为对象,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采取逐级推荐、选拔的方式,推荐出宁州镇、青龙镇、华溪镇、通红甸乡的8名选手参加比赛。3月30日,以“我的书屋,我的家”为主题的农家书屋演讲比赛在县图书馆如期举行。经评委评选,县文化局审查后,选送张金丽、普爱晶、苏晓娇三名优秀选手参加了4月15日由玉溪市新闻出版局举办的“我的书屋,我的家”农家书屋演讲比赛,并取得了好成绩。其中:青龙镇的张金丽和普爱晶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普爱晶还同时荣获最佳风采奖;县文化局获优秀组织奖。
11、规范和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对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到设施设备齐备完好,各种制度订立上墙,挂牌规范统一。于5月份完成对五个乡镇基层站点加挂“农民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的挂牌工作,完成对今年新建的华溪、通红甸两个基层站点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上半年,图书馆支中心及五个乡镇基层站点电子阅览室共接待查询读者2916人次。
12、抓好以青龙文化站为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我局的努力和申报,青龙镇文化站综合楼于2月27日正式破土动工建设挡墙工程,8月动工建设主体,先后完成了规划选址、图纸设计、挡墙邀标,挡墙支砌、主体工程招标、基础分层夯实。中央、省、市配套资金共51.64万元先后到位,现已完成了综合楼一层的建盖。
13、继续抓好农村电影放映。我局在巩固去年放映成果的基础上,与三支放映队签订放映协议,组织放映队深入农村广泛进行电影放映。上半年共为全县227个自然村,放映电影227场,观众达6.5万余人次。
(六)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今年上半年,我局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具体是:
1、组织现场捐款。5月31日上午,文化局党支部利用召开文化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之机,发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16人对青龙镇斗居小学16名困难学生进行现场捐款,每人捐款100元,共计1600元。
2、开展慰问活动。6月1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文化局党支部为斗居小学送去1000元的慰问金,并购买1600元的学习用品赠送给16名困难学生(人均100元);为革勒小学262名师生送去了价值914元的学习用品和教师用具。
3、参与演出活动。6月1日上午,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19人参加了斗居小学的庆“六一”文艺演出活动。文化馆2名文艺辅导员为斗居小学的全体师生献上了《小背箩》、《为了谁》和《敢问路在何方》三首歌曲,赢得了全场人员的阵阵掌声,将演出活动推向了高潮。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文化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和制约了文化工作的开展;二是办公设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新的形势对文化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充实和优化。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在党支部、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县委提出的“五讲五比五提升”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文化局党支部和文化系统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认真落实六项任务,强化六项措施,切实抓好文化系统党支部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
(二)积极推进效能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我局制定的《县文化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及四个工作方案;同时,认真执行《县文化局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四个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确保效能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继续抓好“中国泉乡”文化品牌建设。紧紧围绕玉溪“多彩和谐的高原水乡”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入研究“泉、桔、湖、陶”文化,打造“中国泉乡”文化品牌,提升文化品味,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泉乡”文化品牌内涵,促进“三个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组织开展重大节庆系列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第八届柑桔旅游文化节、彝族火把节、建党89周年、建国61周年”等各类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丰富广大干部群众节日期间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抓好群众文化活动和广场文化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引导、培训力度。一是继续以广场文化为依托、以活动为突破、以基层为重点、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目的,因地制宜,加强广场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乡(镇)、村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家庭文化建设,积极探索与时代相适应的群众文化活动方式;二是以提高文艺队伍的表演水平和演出质量为目的,加大对农村文艺队的引导、辅导力度。
(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加强文物的普查、保护与申报工作。一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两本书籍的编辑工作;二是按要求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并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文物的登记和申报工作;三是做好全县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四是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落实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五是加大对现有文物的修缮、保护力度。
(七)强化图书宣传阵地,进一步完善全县农家书屋建设。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向,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继续开展好图书借阅、读者咨询和业务辅导等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想方设法增加图书数量,拓宽图书来源渠道,努力加强馆内图书室的建设。与此同时,认真抓好全县81个农家书屋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全县农家书屋的作用,有效地解决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看书难”的问题。
(八)确保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顺利运行。一是继续规范和加强已建站点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抓好规章制度建设;二是抓好华溪、通红甸两个新建站点的建设、指导工作;三是抓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技术储备力量。
(九)抓好文化惠民工程及盘溪镇民族团结示范区文化建设工程。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抓好城关、上村、郭家营、海境和甫甸五个文化惠民示范村的创建及六个文化惠民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文化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旅游业。同时,按照《云南省县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要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实施“八项工程”为主线,以“四项活动”为载体,以建设“和谐盘溪”为着力点,依托盘溪镇丰厚的民族文化底蕴,深入挖掘、整理优秀的民族民间传文化资源,对盘溪镇文化规划所涉及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整理、归纳,建立盘溪镇文化项目库,切实抓实抓好盘溪民族团结示范区文化建设工程。
(十)全面组织开展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充分发挥电影的宣传教育作用。继续组织好各电影放映队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放映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教、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优秀影片,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把“2131”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十一)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保障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户进行以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继续以网吧、音像制品和歌舞娱乐场所为重点,加强对全县文化市场的管治工作力度。严格依法查处文化经营户违规违纪行为,做到“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
(十二)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阵地建设。以青龙文化站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图书馆新馆建设为契机,以扩大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和提供文化服务为出发点,继续盘活图书馆、文化馆现有资产,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不断完善各乡(镇)文化站的内部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公益性文化项目申报和建设。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广大文化工作者的合力;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管好、用好文化设施,加大对现有文化设施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
(十三)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基础。继续加强文化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廉政勤政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落实。与此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局机关和各馆、站、所、店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贯彻落实和综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