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意见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2/4/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意见

上半年,我局按照《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落实省、州、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创新监管思路和措施,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种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大力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与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为预防野生蕈中毒,提高人民群众对预防野生蕈中毒意识,5月22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预防野生蕈中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半年共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2、充分履行组织协调,综合监管职责,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制定下发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三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5次,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畜牧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三会”、 “五一”、“六一”期间开展4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收集编报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报表,撰写、上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严格落实责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月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向县食安委办公室报送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表”。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82人次,出动车辆12辆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户)1250家次,查处违法案件6件,取缔无证经营6家,没收不合格食品162公斤,货值2700元,没收销毁变质食品162公斤,涉案货值0.5万元。

3、开展食品安全中期督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有序推进。5月22日-24日,抽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22人组成4个工作组,对全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情况、预防野生菌中毒知识宣传情况、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餐饮业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记录、查案卷、实地察看等形式,全面了解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为推进完成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4、以《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促进“五进”活动。一是在监管工作中,做到日常监管与宣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结合,增强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以纪念《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五进宣传教育活动。6月1日,组织工商、农业、卫生、质监等8个部门20余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宣传经费3000余元,印制《食品安全法》问答宣传材料5000份,《预防野生毒菌中毒防治知识》挂图200多份,宣传材料5000份,为宣传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深入到各乡镇、学校、医疗机构、食品企业、农村基层等开展宣传活动,先后发放《食品安全法》问答宣传材料3000余份。发放《预防野生毒菌中毒防治知识》、《野生菌预警公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四是以县食药监局政务网为工作交流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更新网页内容,适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截至目前,在监管动态、安全常识、法规宣传、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更新信息28则。

5、扎实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扎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上半年完成了餐饮服务许可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移交工作,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工作的平稳过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截止6月10日,全县共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25份。二是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尤其对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改革期间监管工作不出现空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三是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安排部署,上半年,先后组织两次深入我县一中、二中、大兴小学、机关幼儿园、托幼机构及各乡镇中、小学校食堂和部分工地食堂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食堂的内外卫生及“四防”情况,通过检查整治,从不同程度规范了学校及工地的食堂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及工地负责人、食堂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了广大师生及农民工的饮食安全。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用餐和红白宴席的申报备案管理工作,加强了管理、规范了农村红白喜事宴请行为。半年来,共登记备案598起,人数243300余人次。均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五是认真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5月18日,县骑马坝乡玛玉村委会上卡欧村民小组杨发开一家因食用野生蕈子引起5人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州食安委及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卫生局、食药监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等相关人员深入一线进行现场处置及转诊转院工作。由于5名患者自我急救意识不强,没能及时送医院急救,导致中毒时限长,中毒较深,加上医疗条件较差等的限制,5名患者最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9人次,车辆15辆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720家次,发出整改通知40份;出动执法宣传人员26人次,发放各种食品安全宣传材料6700余份,展出宣传展板1块;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监管人员2期200余人次。

二、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

(一)基本情况

县境内拥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71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50家,医疗、计生服务机构及其它121家。

1、县城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7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21家、使用单位16家〈医疗、计生服务机构5家、个体诊所2家、专科门诊(牙科、皮肤泌尿专科)4家、校医室5家〉。

2、乡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5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27家,乡级医疗、计生服务机构18家。

3、村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84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2家,村(居)委会卫生室82家。

4、厂(站、所)卫生室5家。

(二)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截止6月10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7人次(药品检查106人次,医疗器械检查41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51家次(经营企业检查232家次,医疗机构检查119家次)。查处药品案件3件,没收违法所得436.9元,罚款2380元,涉及物品总值269.1元。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用药械安全有效,维护了药品、药械市场秩序。

(三)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春节期间药械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春节期间对新开办、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药店、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科门诊、个体诊所、学校医务室及眼镜店、成人用品店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使用的行为,防止不合格药械产品流通使用。二是加强疫苗流通管理,开展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疫苗购进渠道、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冷链管理状况及疫苗储运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疫苗购进、分发、供应是否具有可追溯性。上半年我县未发现不合格使用的疫苗品种情况。三是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全面检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四是开展清热解表类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经营、使用清热类、解表类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以金银花、板蓝根、穿心莲、大青叶防风、柴胡等为重点检查品种。上半年共抽验送检此类中药饮片5批次。五是检查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工作。重点检查互联网等媒体上借虚假机构并(或)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治疗糖尿病的药品,所宣传的药品均未注册。经检查,辖区内未发现销售“花旗.糖胰特康胰酶胶囊、温肾降糖宁胶囊、奥舒肽胶囊、格瑞莱胶囊、美克诺.肌诺泰、腰痹痛胶囊、止咳喘系列特效中药、联邦.稳压肽、联邦.骨泰康、联邦.脊肽宁、依尔洁软胶囊、清雅颗粒、益脑康泰、奥润胶囊”十一个品规药品。六是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和gsp再认证工作。针对全县今年到期需要换证和再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较多、分布范围广、工作任务重的实际,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gsp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要以换证为契机,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补缺补差,切实提高药品经营质量意识,真正承担起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同时加强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和25个gsp表格记录等。上半年共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5家,变更换证2家,变更1家,新开办3家。对去年新开办的2家经营企业提交了gsp认证申报材料。七是开展医用氧气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经营使用医用氧气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经检查,县购进使用的医用氧气为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生产,各医疗机构存有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档案,未发现有工业氧(或压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