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某市法制局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1/8/16

2011年上半年某市法制局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1年上半年某市法制局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法制局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一心,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联系实际,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工作初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工作特点:一是全局“用心想事”,“用心做事”;二是工作有创新、有亮点;三是政府法制工作在政府工作中有位置、有成果。

(一)调整工作思路,推动服务创新

1、思路创新方面。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整个“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为切实发挥政府法制工作在科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我局今年1月就印发了全年工作要点,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与目标,明确提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领导”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创先优争为主题,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积极推动立法内容与方式创新,理顺政府法律顾问体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完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做好重大法律事务服务协调工作,全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把政府法律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的发挥贯穿于海口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协助政府建设一支‘想依法干事、会依法干事、能依法干成事’的新型公务员队伍,为建设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最精最美省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努力实现“五新”的目标,即在推进政府立法上有新亮点、在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上有新尝试、在强化法制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上有新举措、在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上有新突破、在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果。

2、机制创新方面。按照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我局及时启动了行政调解与大调解、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政府法律顾问等三项有关政府法制体制机制创新的前期调研、方案起草工作。目前,建立行政调解以及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的两个“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以及建立体制内与体制外、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报告已报市政府,方案目前也已完成起草,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3、制度创新方面。一是确立年度制度建设(立法)计划。因应情势的变化,将年度立法计划改为了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在全省率先将规范性文件制定纳入制度建设计划,使我市的制度建设更具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和包容性。二是建立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将领导干部的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范围,由市人大任免的干部扩大到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门中层正职干部,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起成功组织了最近两批市委研究通过的市政府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在增强新任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方面做出了新尝试。三是建立行政败诉案件通报和汇总制度。为提高行政机关办理应诉案件的质量,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了行政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和案例汇编指导制度,以总结交流经验,指导应诉实践。

4、服务创新方面。一是破解房屋征收纠纷难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施行后,我局想领导之所想,急领导之所急,主动思考,提前谋划,就如何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程序有效对接,尽可能把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外,最大限度减少市政府在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时间成本,保

障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通过与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座谈,提出了具体的解决问题思路与意见,得到了冀文林市长的充分肯定。二是厘清疑问依法打违。为配合5月份的全市集中打违,我局认真落实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提前主动和法院沟通,就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厘清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一系列疑问,保障了整个打违工作依法有序按时推进,也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积极配合“道路交通安全文明行”行动。围绕我市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行动,开展对《海口市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评估报告,近期将并报送市政府。四是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指导和推动实践创新,做到“既埋头拉车,也抬头看路”,创办了《海口政府法制》,作为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理论的平台,每期一个研究专题,由一个处室主办,目前已主办五期,有三期市领导在上面作了批示。五是推出一批调研成果。我局开展了3月“专题调研月”活动,形成了一系列调研成果,目前已有6篇(次)在《调查与研究》、《海口政府法制》上刊发,《关于市政府法律顾问机制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区级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等几个报告已专题报市政府,得到了市领导关注批示。如为推动我市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的产权式酒店规划建设和规范管理,就形成了《海口市产权式酒店发展、存在问题以及对策思考》等,并得到了市领导的重要批示。六是积极筹办政府法制研究会。为缓解现有人员素质与力量难以满足市政府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矛盾,我局积极筹备社团组织海口市政府法制研究会。该会是一个地方性、群众性的社会团体,目的是为组织、联系、团结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从事政府法制工作者,就推动我市依法行政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理论研究,目前筹备工作正紧张地进行。

(二)坚持以人为本,凝聚干事合力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把人作为第一工作要素,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想方设法让闲者忙起来,让忙者尝到甜头、看到希望,让群众意见得到重视,把全局上下凝聚到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创新和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

1、以创先争优目标引领人。为让大家干有目标、学有方向,结合全市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我局提出了今年的三大目标任务:一是确保依法行政考核三连冠;二是“三项创新”初见成效;三是年度绩效考核争优。明确要求各处室、全局干部振奋精神、知难而上,紧紧围绕这三大目标提出各自的具体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压力。由于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责任到位,措施配套,目前,第一个目标已基本实现,“三项创新”已基本完成前期调研与方案起草工作,绩效考核涉及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2、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人。为使干部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一是制定相应制度,出台了《海口市法制局在职学习教育管理规定》,对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继续教育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给予鼓励。二是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采取每周一个专题,由一个处室主持,大家共同讨论,形成的一致意见以文章的形式刊登在《海口政府法制》上的办法,有效地防止了学习走形式,极大地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增强了学习的效果。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将一部分干部有针对性地送出去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同时也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请外面专家进来讲课普遍提高大家的素质。如针对我局公文办理不规范、质量不高的情况,我局以学习冀文林市长在市政府办公厅全体会议上“抓规范标准,一定要按照

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建立规范的制度办法,将办文、办会、办事做到尽善尽美”的讲话精神为契机,在全局掀起了一场“如何将服务工作做得更好”的大讨论活动,并邀请市政府办公厅有关人员给我局作“公文种类格式与行文规则”讲座,借此制定了一整套规范的公文模版,较好地规范了我局的办文流程,提高了办文质量。今年上半年,我局就有3人考取海大在职硕士研究生,有8人先后被送出去进行培训学习和考察。

3、以正确用人导向凝聚人。半年来,我局坚持“以实绩论英雄,根据工作需要配干部”的用人标准,积极谋划,多方争取,提拔了1名优秀干部进班子、2名干部为正科级(职)干部。这些得到提拔的同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工作兢兢业业、业务娴熟、群众公认。

4、以细致思想工作点悟人。半年来,局党组与局里每一个干部职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交心谈心。通过深入的交心谈心,迅速掌握局情民意,找到工作存在一些问题的症结。比如与大家反映的该局几位长期比较“闲”的干部分别进行针对性的谈话点醒这些同志,将其安排在适当的各岗位上,为其提供充分的表现机会,切切实实激发他们工作热情。今年“七一”局党组了表彰的一批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这几名同志经局各党小组民主推荐,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差额投票,全部受到表彰。

5、以机关文化建设影响人。一是为让局党组的工作思路与要求为每个人所了解、接受,并化为自觉行动,我局利用春节题写了一副对联“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领导给力发展促和谐 当好参谋当好助手当好顾问锐意创新强保障”与全局干部职工共勉,清楚地向大家传递了局党组的所思所想。二是为进一步凝聚人心,打造法制人的灵魂家园,形成法制人奋进之合力,局党组在回顾总结建局十周年的发展历程基础上,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确定了“尚法求是、敏行思进”八个字的局训并认真组织学习,要求每个人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三是公开征集并确立了我局局徽,充分展现了法制局“推进依法行政”之基本职能、人文特质和法制人求实创新之精神风貌。与此同时,为化解大家紧张的工作压力,我局还经常利用工作之余,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羽毛球、篮球比赛,开展唱卡拉ok等文体活动,既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又增进了友谊,增强了凝聚力与向心力,为完成上半年繁重的工作任务提供了很好的精神支撑。

6、以制度机制创新管理人。针对现有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内容陈旧,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需要的情况,我局着眼于制度机制的创新,对现有的比较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地清理修改。如为推进财务公开,我局创设了有群众代表担任的廉政监督员参加的“财务监督三人小组”制度和“车辆维修监督三人小组”制度,规定元以上物品购置点及价格比选、车辆维修保养点及项目价格确定等必须分别经“财务监督三人小组”和“车辆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