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巡警关于和谐社会的心得体会
公安交巡警关于和谐社会的心得体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论断,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通过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开展保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公安交巡警工作实际,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公安工作性质决定人民警察必须要做维护和捍卫和谐社会的模范
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随后,在12月5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的主要经济工作重点之一,再次表明“和谐社会”已成为中国政府社会建设的新理念。这一任务的确定,预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战略性推进,也为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和发挥作用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只有和谐,社会才能进步,经济才能发展,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体制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进程中,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情况。例如土地分配、企业重组、下岗再就业、贫富差距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很多压力,同时也赋予我们新的更大的使命。周永康部长上任后,提出了公安机关要肩负起“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使命,明确了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性。而且中央对公安工作也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公安的地位不断提高,位置不断前移,公安的性质越来越重要。这个性质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做维护和谐社会的先锋和模范,共产党员则更要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人民警察必须不断武装自己,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因此,人民警察必须要做维护和谐社会的模范,做推动时代进步的先锋。在去年公安机关开展“万人评警”活动期间,一位人大代表在日报上署文,对公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言语致情致理。他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就是对人民警察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认可。人民群众与警察的关系拉近了,对公安工作满意了,安全感提高了,那就说明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又前进了一步。
今年2月18日,县公安局长在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专题报告中从“做和谐社会的忠实守护者、服务经济的探索创新者和固本强基的奋发有为者”三个方面阐明了公安机关保持和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作用的具体要求。联系我们交巡警部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归根到底就是要使各项工作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转化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实际行动,为“两个率先”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治安环境。那么结合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来讲,就是要处理好交巡警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因果关系。
二、构建和谐社会与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的关系
社会和谐和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就交巡警工作而言,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一个视野调整、理论重建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中国的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在理论研究和具体运用上不断地开拓新的空间、探索新的服务途径和科学的管理办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人们离不开衣食住行。而“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又占有相当重要的比例。因此,做好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分支,如果说和谐社会是分母的话,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就是分子,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在这个关系中交通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特大或恶性交通事故控制不住,频频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出行”这个最基本的行为都没有安全感,那就谈不上构建和谐社会。我们交巡警的职责就是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通行效益,为人民群众出行、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我们再从和谐社会的定义上来理解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从理论上说,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从这一角度看,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这里涉及到一个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问题。交通安全工作搞好了,人们的出行环境改善了,交通事故减少了,外商就愿意来投资发展,一个地区的道路交通治安工作搞好了,那个地区的经济也会很快发展起来。许多贫困地区经济之所以发展不起来,除了其他原因外,道路交通治安环境的滞后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相反,例如国内诸如大连、青岛、无锡等城市发展的这么快,应该得益于其良好的道路交通治安环境,近些年来,我们很多干部民警去过大连、青岛,除了夸其风景美丽外,还对他们的交通赞不绝口。近几年城市变化很大,一个重要的因素也体现在交通上,体现在路面上。从实践上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人际关系、资源配置、社会结构,即个人、群体、社会等方面来研究具体的条件和机制。就人际关系方面看,要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就必须加速和谐社会的主体培育。主要是通过人的社会化机制,把社会成员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我们交巡警在执法过程中,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认真学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省条例》等,熟记法规的条款,正确运用法律。同时要注意处理好罚款与服务的关系,要明确罚款是手段,服务才是目的。通过我们的工作,使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交通治安管理工作,最终达到人人自觉遵守法规,养成良好、规范、和谐的交通行为的目标,处理好这个关系也就是处理好了道路交通治安管理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我们自身在这个过程中,要加强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时时想到要构建和谐社会这个目标,做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楷模。
三、公安交巡警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应该怎么办
今年以来,全市交巡警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把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作为推动党员队伍建设和整体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极好机遇。在精心组织好学习培训、分析评议、整改提高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推出一套《市交巡警路面执勤规范》、为路面民警配备一支录音笔、设立一本民警随身携带的“群众表扬记载本”、建立一个共产党员先锋岗(窗、车)、树立一个“万起纠违无投诉”的先进典型郭晓红等富有特色的“五个一”举措,努力在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上求实效。通过开展“三走进,三服务”、“大接访”等主题实践活动,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使群众得利益,让党员受教育。通过开展调研,重点围绕简化程序、提高效能、方便群众等方面出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新举措,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这些工作,都是为了让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不断跟上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所有取得的成绩,是交巡警党组织在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结果,是全体党员民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具体体现。那么,新形势下交巡警在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怎么办呢,我想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去思考这个问题。
首先,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民警头脑,坚定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想信念。理论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党,是党的建设的一条十分重要的历史经验。支队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民警,系统全面深入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增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把对党忠诚作为警魂,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增强履行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巩固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政形象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其次,要牢固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予以切实保证。”交巡警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改进政绩评价和考核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在全面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的基础上,注重考核工作实绩。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将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发展上有成效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创造性,真正使民警才有所展、劳有所得、功有所奖,为广大民警搭起一个成材成干的“平台”。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围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加强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能力培养,为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百姓,加快推进“平安”建设提供保障。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及省、市委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向焦裕禄、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李荣法、常德胜、张云泉等同志的学习活动,对照他们找差距、查不足,学在先,做在前,全面推进公安交巡警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第三,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之所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从根本上说,就在于她的先进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要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品格,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