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在全市工会农民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学习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9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在全市工会农民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跨越发展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新形势下,今天我们召开了全市工会农民工工作专项会议,这次会议内容重要、意义深远、任务艰巨。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和参加今年全国政协工青妇界联组会议的两个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落实全省工会农民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工会做好农民工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推动全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刚才,主席传达了全省工会农民工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主任通报了全市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和贯彻。

农民工是我国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是和谐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始终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立足市情,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提升服务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有序深入地开展农民工工作,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刚才灌南县总工会、港口集团、建设局、鹰游纺机作的经验介绍,就集中反映了我市各级工会开展农民工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总结各地、各单位工会农民工工作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五个坚持”上。第一,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农民工工作放在工会全局工作中来思考、把握和部署,全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第二,坚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协调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联动相关部门初步形成一个全新的农民工工作体系。第三,坚持依法维权,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创新,把农民工维权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第四,坚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农民工工作的深入开展,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第五,坚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从农民工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不断创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思路、手段和方法。以上的这些经验,是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取得的初步经验和成绩,我们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会农民工工作。

我们看到,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上下齐心协力,在涉及农民工工作的源头参与、教育培训、引导就业、法律援助、扶贫帮困、农民工子女入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许多事关农民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农民工工作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是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有些农民工问题已经有所缓解,但远没有达到全面彻底解决的程度。各级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也还面临着认识不到位、组织化程度低、维权难作为等困难和问题。农民工至今还没有得到与其贡献相适应的地位与待遇,在劳动就业、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子女就学等方面的诸多困难,已成为新型劳动关系矛盾的热点、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难点、党政关心的重点、工会维权的关节点。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它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始终,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上要有长期作战的准备。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对工会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会农民工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七大精神实质,增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在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精辟的概括,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既要从总体上把握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又要系统钻研和理解贯穿其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进一步明确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肩负的神圣职责,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学习领会关于“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党领导群众组织承担的重要职责和对工会组织寄予的厚望,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要以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为契机,把工会工作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这条主线去部署、落实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职工群众最广泛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努力使工会成为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工作,是一项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全局的长期而重大的任务,也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工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做好农民工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好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让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近年来,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为工业发展、城市繁荣注入新的活力,为改革开放增添了动力,成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受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地位尚未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他们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将会加大社会贫富差距,增加不和谐因素,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竭诚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积极帮助农民工解决切身利益问题,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凝聚力量“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在促进城乡繁荣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绝大多数在二、三产业就业,成为我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奋斗目标,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作的大局,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这一宏伟目标,工人阶级是主力军,必须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各级工会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组织农民工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努力保障农民工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充分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动员广大农民工立足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为建设新港城作出新贡献。这是工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要求,也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新时期工人运动主题的具体体现。

(三)做好农民工工作,是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和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现实要求。

农民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能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农民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全市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进一步做好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工作,这是党中央对工会的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现实要求。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赢得农民工对工会组织的信赖和支持,就可能给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以可乘之机。因此,各级工会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现实紧迫性,努力做好工作。只有这样,工会才能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密切党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广大农民工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四)做好农民工工作,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四个作用”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工青妇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又对群众组织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四个作用”,要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当前特别要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愿望。工会只有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推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才能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把“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切实承担保障和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的重大职责,竭诚为农民工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