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在当代中国的历史方位

学习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9

以人为本在当代中国的历史方位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质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发展观

为什么说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简言之,一是由于以人为本简明扼要、正确精辟地概括了实现科学发展所必须坚持的出发点、主体、动力、目的等基本原则,而这些正是构成科学发展观核心内容的基本要素。二是由于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统筹兼顾,能否实现的前提和关键。

从理论上看,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与纯粹描述自然界和社会运动客观过程的一般发展观,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主要是指社会和人自身的发展问题。是党从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总结实践经验而形成的,人民如何自觉地创造历史,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科学发展的基本观点。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一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人有自觉能动性的基本观点,贯彻于社会发展论。在尊重自然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基础上,突出人的主体性,集中表达了人类应该如何能动地改变客观世界以实现自己的目的,以及这一主体和客体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发展进程所持的基本观点。二是把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贯彻于社会发展论。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人民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历史进步的主要推动者,理应成为社会的主人和社会财富的享用者。所以,把以人为本确立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充分肯定了人、人民对社会主义发展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

从实践上看,把以人为本确立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抓住了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为保证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方针和总体战略。要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状态,必须走发展之路,这是大势所趋,人之共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是,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诸如:产业结构不合理;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贫富差别扩大;资源耗损浪费严重,生态环境恶化;贪污腐败、安全事故、官僚主义等社会消极因素不断发生,虽经整治,形势依然严峻。这些情况已经危害了人民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也促使人们重新思考发展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这就是不仅要把发展放在首位,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社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不动摇,而且必须更加明确:发展的主体是谁、依靠谁来发展?发展为了谁、发展成果归于谁?衡量发展功过成败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提出以人为本,就是为了正确回答这些重大原则问题。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人民始终起着决定性作用。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如何发展,都应由人民做主,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发展的成果也应该由全体人民共享。所以,主张发展应“以人为本”,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发展问题上的根本立场。只有正确解决这一世界观问题、立场问题,才能保证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排除发展过程中各种错误倾向和消极因素的干扰,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才能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才能真正做到统筹兼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发展的成果最终惠及社会全体成员。

放眼人类历史和当代世界现实可以看到,人类真正自觉地设计整个社会发展的蓝图,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目的,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动员组织全社会的力量予以实施,并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从社会主义社会才开始的,也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有可能实现。所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质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应该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

十七大报告中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我认为,以人为本应该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理由主要有: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是一脉相承的。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以人为本思想,当然也是一脉相承的。二是科学发展观是这一科学理论体系与时俱进的最新成果,是今后长时期内统领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指导方针和战略思想,不仅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而且政治、文化、社会、国防、外交等各个领域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都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也就是说,都必须把以人为本放在规划和实践发展的核心位置,确保其成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评价标准。那么,顺理成章,以人为本也就理所应当地,应该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当然,确立这一科学论断,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各个范畴之间的关系,做出更加严密的逻辑论证。这是一个大课题,是需要经过一系列专题研究才能综合完成的。我在这里只能做到先提出问题,举例说明之。

例如,以人为本与四项基本原则这两个范畴之间的关系。十七大报告在论述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时,首先要求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指出“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这就是说,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离不开四项基本原则。只有坚持“立国之本”,依靠这个强大的政治基石,国家和人民的生存发展才有保证,才能实现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另一方面,四项基本原则也不能离开以人为本。前面已说明,以人为本内涵之中,包括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内容,如果人民不能实施当家作主的权力,或者党和政府脱离人民群众,违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保障人民的权益,不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那么,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民主专政,都将会丧失生命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会变质,四项基本原则最终也会被抛弃掉。所以,以人为本和四项基本原则,一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一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政治基石,两者互相依存,缺一不可。

对“以人为本”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我们党提出和使用这个概念决不是简单地搬用

把以人为本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位置,有人可能怀疑。我想关键是在于对以人为本的正确理解和把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陆续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点,也使用了一些名词,诸如:以人为本、和谐、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等,这些名词有的源于中国古代,有的来自外国,但都被赋予新的含义。本来语言作为信息的载体,形式是中性的。可是构成词的内容总是反映一定的思想,有的复杂概念具有不同层次的抽象性。对于哲学和社会科学范畴,我们既要看到凝结在这些范畴中的人类文化,具有历史承续的共同性,又要看到在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上内容的变化和差异。因而在理解和使用这些范畴时,一定要注意抽象和具体、历史和现实、普遍和特殊的结合,对其内涵做出明确的科学界定,在理论上分清原则界限,避免混淆是非,防止误解。我们党提出和使用以人为本这个概念,其中确有中、外文化遗产继承和借鉴的因素,但决不是简单地搬用,而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结合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对其内涵重新作出严格的科学界定。正是由于理论上的创新,才使以人为本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范畴,居于核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