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学习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5

关于基层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几点思考第2页

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民心工程,是改革开放和时代发展赋予各级行政机构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职能任务。三是更新理念。澄清思想认识,走出传统误区,充分认清抓治安管理是职能任务、是使命要求,牢固树立保平安就是谋发展的思想理念。确立“大综治”的职能理念,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实现全民共治。树立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人本理念,转变工作职能,改善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极构建服务型机构。
(二)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本地区治安形势,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综治机构建设。基层党委、政府要从政策导向、人员调配、经费保障、设施装备等方面向综治工作倾斜。加强“一委四办”、治保、帮教、调解、法律援助、治安联防、村(社区)保安等组织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和社区警务室建设,发挥他们在基层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三是整合社会资源,专群并治。整合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资源,发动和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专群结合,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构建全民参与的“大综治”模式。
(三)强化管理,完善机制。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是治安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治安管理工作责任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切实把治安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个人。二是完善考评及奖惩机制。要加强对村(社区)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追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把工作成效作为检验综治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范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升、调职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立足现有条件,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聘请当地院校、社会团体专业知名人士来指导授课,或选派政治思想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参与上级安排的各类培训、集训,定期组织各单位、部门及村(社区)综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打造精干高效的人才队伍。
(四)找准抓手,夯实基础。一是深入推进“十大平安”建设,以点带面,实现整体提升。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平安街道”、“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等“十大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查找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并以此为切入点,逐步深入,全面推进。二是抓住重点、解决难点,突破发展瓶颈。积极探索和总结治安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找出、找准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地开展整治和专项治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混乱地区、复杂场所的查处力度,,重点做好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有关衔接管理工作,堵塞诱发和滋生违法犯罪的漏洞。三是多法并举,构筑网络,提高效益。结合不同时节、不同部位的治安形势及要求,有针对性的加强治理和管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发动群众,不断完善基础保障设施,逐步提升技术防范水平,逐步建立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控网络,实现广时域、多手段、全方位的监督和管控,大力提升工作效益。
(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加强理论研究。一方面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通过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结合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理论研究与梳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践,总结综治工作成功经验,研究基层综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探讨新形势下基层综治工作的对策和规律,摸索基层开展综治工作的方法路子,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