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心得
对公共突发事件培养全民危机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心得
从这几年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实践来看,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政府面临危机时,预警和预控能力较弱,损失往往较严重;二是公众缺乏危机方面的教育,遇到危机时往往不知所措,更谈不上主动参与危机处置。有专家指出,当前,突发事件处置亟须解决两大问题:一是把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二是对公民进行应对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技巧培训。要解决以上问题,除了要从危机的预案以及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加以完善外,还要有政府和公众的危机意识培养。危机意识从境界上看,包括忧患、互助与博爱三个层次。从危机意识培养过程看,包括教育感化和行为规范两个途径。从程度或指标来看,要求公众能由“动员参与”变为“主动参与”。
在忧患意识培养方面,应让全体公民意识到,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都将面临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严峻考验。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关键时期,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较容易出现社会失序、经济失调、心理失衡、行为失范等因素。从自然灾害来看,由于人类居住的自然环境日益恶化,台风、地震、洪水、干旱等灾害将会越来越多。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损失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据统计,一般年份全国受灾害影响的人口约2亿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亿元。因此,要求全民具有较强的灾害意识是公众安全的基本要求。
在互助意识培养方面,要让全体公民意识到,突发事件作为一种质的突变,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和破坏性,往往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面对具有巨大破坏性的突发事件,除了政府组织的救援外,路人、邻里之间,以及其他临时或固定的群体中成员之间的互助显得至关重要。这种互助既包括物质的还包括精神上的,如家破人亡的痛苦、精神面临崩溃等心理危机,需要周围人们的安慰和鼓励。
在博爱意识培养方面,要让全体公民意识到,民间的互助互济是一种博爱精神的体现。这方面,中国传统文化应当继承,许多国家、地区有关义工、志工的制度、做法也值得学习。志愿工作者精神源于一种道德认知,这种助人,是在用一点心力和时间去帮助他人、帮助社会的同时也帮助自己,因此志愿工作者的心理也得到一种安慰和较大满足。
忧患意识是构建危机意识的基础层面,互助意识是对危机意识的社会性部分的强化,而博爱意识是危机意识内涵的升华。由忧患、互助与博爱三个层面构成的危机意识,是构筑安全文化的基础。
对一个国家而言,理性的国民危机意识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整个社会危机管理的基础。国民公共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政府危机管理的效果。许多发达国家不惜花费巨资,对国民进行经常性的危机意识教育和培养。这些国家先进的危机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应对各类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要将防灾意识、防灾手段、应对模式普及到每个公民,这是社会整体安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纳入社会运行的常态,对广大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危机意识教育和培养。结合国情,建立充分的防灾公众安全文化教育体制至关重要。危机防范意识教育、危机中的道德责任感的培养、科学知识的普及、应对危机的心理教育等,将使公众对危机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树立起良好的道德责任,并具备较强的承受能力。具体而言,一是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可以通过培训机构或办夜校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进行灾害模拟和救灾演习。
危机意识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此外,危机救助行为的形成,还应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规范,通过规范公民的行为,逐步地使之内化为价值观,最后与教育感化相辅相成,使公民形成牢固的危机意识。危机意识的培养要融入安全文化建设中,只有进入了文化层面,这种危机意识才是巩固的、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