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 争当实践科学发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5

司法局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 争当实践科学发第2页

班子专题座谈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解放思想大家谈”活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读书学习活动,重点学习我们党关于解放思想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等知识,以学习促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各级党委中心组要把解放思想作为上半年理论学习的主题内容,制定专门学习计划,安排专题学习讨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联系思想实际交流对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的认识,带头撰写体会文章,带头到基层作学习辅导。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学习会、座谈会、辅导讲座、党员组织生活等形式,认真组织好基层党员的学习讨论。政工部门要组织宣讲团,深入开展宣讲,调动基层干警群众解放思想的热情。要充分发挥舆论先导作用,重点围绕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开设有关专版专栏专题,刊发理论文章、学习体会等,报道各单位组织学习讨论活动的情况,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讨论调研(2月中旬——3月底)。主要任务是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围绕通过改革创新实现科学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和讨论交流,为下一阶段科学决策奠定基础。各单位要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讨论活动,仔细查摆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要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抓住影响本单位本部门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列出专题,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要面向全系统组织开展“我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活动,通过征文、座谈研讨等形式,发动各方面力量分析矛盾、查摆问题、建言献策。市法学会、局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高度,深入研究当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推出一批质量较高、可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为局党组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阶段:决策部署(4月——5月底)。主要任务是总结学习和调研的成果,集中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形成指导科学发展的办法、措施、政策、制度,指导部署今后工作。市局将研究制定关于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全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参考省司法厅创新发展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办法,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科学考核依据。各单位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调研成果交流汇报会,梳理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研究制定本单位通过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的具体意见,真正把学习讨论活动的成果体现到科学决策上,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五、加强领导,确保学习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委要把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

一是领导带头。开展好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关键在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做解放思想的表率,要带头解放思想,成为本系统、本单位推动创新发展的排头兵,要带头学习,成为勤于学习、善于理性思考的排头兵,要带头注重服务,成为转变工作理念和作风的排头兵。局党组成员、局领导分别确定一个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切实推动学习讨论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各部门班子成员也要确定联系点。

二是落实责任。市局成立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政治处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抽人组成。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学习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讨论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学习讨论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设立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专刊,充分运用网站、简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省司法厅、市委、局党组和有关单位党委对学习讨论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交流和推广学习讨论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及时将活动的进度和情况报送市局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抓好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学习讨论活动的督促检查。局党组将派出巡视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各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学习讨论活动的督查指导,及时把握各阶段活动进展情况,提出加强改进意见,认真抓好活动成果验收,确保质量、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