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深化创先争优工作建议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1/4/8

基层深化创先争优工作建议第2页

全学习培训、服务承诺、规范管理等制度,营造公开透明、畅通高效、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千方百计为发展、为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引导党员争做“四个模范”,即勤奋学习的模范、服务基层的模范、廉洁高效的模范、依法从政的模范。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突出促进生产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个主题,把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和争当“五个先锋”(创业发展先锋、爱岗敬业先锋、诚信经营先锋、促进和谐先锋、奉献爱心先锋)党员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内容,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深入开展“双培双推、双争双保”(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管理能手,把生产经营管理能手培养成党员;把经营管理层中的优秀党员推选为党组织负责人,把优秀党组织负责人推荐进入经营管理层;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保证党组织工作条件,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五在前”(业务技术钻在前、生产经营干在前、危难险情冲在前、无私奉献走在前、带动职工走在前)、“三有三无”(困难面前有党员、重要岗位有党员、难题攻关有党员;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身边无违纪、党员身边无纠纷)等主题实践活动和争当先锋班组、先锋能手、立足岗位比奉献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五个模范”(建言献策、生产劳动、技改创新、关爱企业、传播先进文化)作用,不断创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引导党员争做“四个表率”,即依法经营的表率、优质生产的表率、自强创业的表率、回报社会的表率。

五、推进任务落实

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的经常性工作,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载体,既要立足长远经常抓,也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集中抓。从6月开始,着重围绕庆祝建党89周年开展活动,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2011年“七一”前,市委要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集中表彰。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市委将专项表彰“—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1、思想发动。各党委(总支)要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市委推进“四型”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上来。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党建网站和远程教育站点等现代媒体,通过设立专栏、发公开信、新闻访谈、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标准,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阶段性目标措施和年度计划;每名党员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评议促动。各党委(总支)要坚持严格标准、发扬民主、客观公正、保持先进的原则,实行定期评议、领导点评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季度要以创先争优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开展一次组织活动,认真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党委负责人适时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建立专项台账,作为评选先优的重要依据。通过开展评议,促进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3、表彰推动。各党委(总支)要坚持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实行自下而上、分级评选、集中审议的方法,逐级开展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基层党委每年开展一次评比表彰活动,市委每两年开展一次评比表彰活动。要把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与其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评定结合起来,与评选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其他各类先优结合起来,把干部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表现情况作为日常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和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4、典型带动。各级党组织要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分别确定一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示范点,采取组织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积极营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要深入挖掘创先争优活动和日常工作生活中涌现的典型群体,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人和事来说服人、教育人、感染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六、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党委(总支)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精心动员部署,构建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各党委(总支)直接把关、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党委书记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履行管党职责的主要任务,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检查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必要经费,加强村和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干部“一定三有”和社区党建“三有一化”建设,积极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2、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牵头负责,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办法,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统战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司法、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各界群众的优势,通过“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3、强化督查指导。各党委(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和指导,采取定期听工作汇报、明查暗访、交流研讨等方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市委要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党组织将提出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各党委(总支)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后,要及时上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