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几点想法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3

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几点想法

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几点想法
市局把今年确定为“纳税服务年”,区委、区政府把今年定为“管理服务年”,我局韩松副局长在年初工作报告中要求“要转变‘以我为主的管理观念,多换位思考,多想一些纳税人的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样的纳税服务纳税人才能满意”。怎样才能让纳税人满意,才能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优化我们的投资环境呢?下面谈几点想法:

一、充分认识纳税服务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多元申报,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信息共享”为格局的新征管模式正逐步形成。新的征管模式建立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直接接触将明显减少,税务机关的管理方式也发生深刻的变革,传统征管体制下的大包大揽“保姆式”粗放型管理被以专业化、信息化为特征的集约型管理所替代。税务机关的服务服务工作越发显得重要。

(二)是与国际税收贯例接轨的要求。随着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的程度上加强国际间的贸易交往和合作,会有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进入我国投资经营。我们能否提供优质的服务,从大的方面说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开放环境,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声誉。从小的方面说对于优化怀柔的投资环境,发展怀柔的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是贯彻实施新《税收征管法》的需要。长期以来,在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中,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不够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处于一种不对等的状态,如片面强调税务机关的征税权,忽视税务机关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片面强调纳税人应依法履行的义务,而忽视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征纳双方这种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导致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正常法律关系被曲扭,使两者成了管理与被管理,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新《税收征管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对纳税人权利的尊重和税务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等等。这些都给税务机关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只有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目前在一些税务人员的观念中,往往把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对立起来,把依法治税片面的理解为“整顿”、“治理”、“稽查”、“处罚”;把纳税服务简单的看作为“笑脸相迎”、“热情接待”。甚至在有的地方,一提依法治税,就是“拉网检查”、“严查重罚”;一提优化服务,稽查工作就暂停了,调整税负也不敢进行了。这都是对依法治税和优化服务的误解。

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来管理税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和依法管税的目的;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主动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实现征纳双方责权利对称平等的税收管理形式。首先,法律赋予了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权利;其次,法律明确了税务机关依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以及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义务。因此,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服务是税收管理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三、如何完善纳税服务

(一)提供办理税务事宜的服务

1、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多元化申报服务。申报服务是纳税服务中最常见、最基础的服务。随着税收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征管改革的深化,以电子化为主要特征的多元化申报势在必行,我们积极推广网上申报、税务代理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的申报服务。每位纳税人根据各自的实际需要,选择最为便利的方式进行申报纳税,极大地缩短了办税时间,提高了办税效率,方便了纳税户办税。

2、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新《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有无偿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的义务。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纳税人毕竟不是税务专业者,难以及时掌握税制变化和征管改革的新要求,在履行纳税义务中要做到纳税无差错,不遭受额外的税收负担和经济损失,他们迫切希望得到税务机关必要的帮助。为此,我们要让纳税人随时随地能了解纳税有关情况,为纳税人提供免费帮助。3、为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执法情况提供服务。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有权知道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是否公正公平,监督税务执法。税务机关应实行定期公示制度,让纳税人充分了解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同时,可以继续发放税企联系卡、征求意见卡形式,让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执法情况,并陈述自己对税务执法的意见。

(二)提供税收信息和资料的服务

1、税务机关要定期公告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重大事项,让纳税人知道纳什么税,怎么纳税,提高纳税人依法诚实纳税的自觉性及申报水平。

2、免费提供宣传材料。在办税大厅、税务所服务窗口、公共场所等可经常备有宣传材料,方便纳税人随时取阅,扩大宣传面。对于一些新办企业提供一些具体的、有效的指导,明确办税事项。

3、借助宣传舆论工具提供服务。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广大纳税人提供传播服务。如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知识,提示纳税时间,解答税收疑问等。

4、提供保密服务。新《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为纳税人保守个人隐私和财务信息秘密的义务。这方面,以往不少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意识不强,未能很好地尽到职责,务必引起重视。

(三)提供公正、及时、文明和专业化的服务

1、税务机关执法必须做到公平公正,税务人员必须做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纳税人有权要求他们这样做,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也必须作出这样的承诺,并付诸行动。

2、公开办税,提高办税透明度。税务机关要强化“两权”监督,积极推行文明服务“八公开”制度,公开税收政策、岗位职责、办税程序、办事标准、纳税数额、违章处罚、工作制度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让纳税人缴明白税。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纳税人了解税收执法的过程,并行使其监督权力,保证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3、提供高效率的专业化服务。要进一步规范税务服务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防止职能交叉和相互扯皮,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务部门提供一条龙的标准化、程序化的服务。同时,专业化服务必须有专业化队伍作保证。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不是简单地要求我们服务态度好就行了,它要求我们切实为纳税人解决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们要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税务职业道德,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税务人员要坚持文明办税,礼貌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提高服务质量。

(四)提供税收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的服务

实践证明,良好的纳税意识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要经过长期的宣传教育和灌输才能形成。因此,在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中,必须充分重视税收教育服务。

1、积极开展税法普及教育,将依法纳税作为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向社会广泛宣传。

2、利用培训班、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税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税收,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良好风尚。

3、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一大批税收宣传员进行广泛持久地宣传。

4、充分发挥税务代理中介组织的作用。税务代理是税收专业化服务的必要补充,也是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和扩大税务代理制度,对于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已初步形成,但其发挥的作用无论从广度上还是从深度上都远远不够。要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和引导,规范税务代理行为,使纳税人对税务代理由不认同到认同,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接受,扩大税务代理面,提高纳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