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加强系统文化建设的意见

企业文化范文 发布时间:2013/3/1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加强系统文化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党委(党组),省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浙委〔〕11号),加强以浙江食品药品监管精神为核心的系统文化建设,发挥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在加强系统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现结合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产物。食品药品监管文化是文化大省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系统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作精神、价值观念、制度内涵和道德规范的集中反映,既蕴涵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优良传统,又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理念和要求;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人文载体,也是系统队伍素质和形象的综合表现。
加强以食品药品监管精神为核心的系统文化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文化的柔性生产力功能,起到导向、凝聚、规范和激励作用,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在良好文化氛围中得到熏陶,潜移默化,提高素质;有利于巩固机关效能建设和先进性教育成果,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创新和方法创新,形成长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探索系统自身建设的规律,为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新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恪尽天职、争创一流”的食品药品监管精神为核心,以提升系统软实力为重点,努力营造奋发进取、和谐关爱的文化氛围,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系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增强全系统人员的责任感、积极性、创造性和团队精神,达到个人价值和系统发展的共同实现。发挥全系统人员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参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全员共建,使干部职工了解文化建设的内容,认同系统的核心理念,形成全系统上下同心、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继承创新,突出特色。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总结提炼系统组建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特色文化,在继承中创新,在弘扬中升华。紧紧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开放、学习、兼容、整合的态度,坚持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创新、自成一家,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系统个性的食品药品监管文化。
(三)重在建设,持之以恒。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常抓不懈。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虚功实做,求真务实,从大处着眼,从点滴入手,反对形式主义,避免急功近利。
(四)有机结合,相融共进。文化建设要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有机结合,使文化理念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要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改进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要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要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使廉洁自律意识转化为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着力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
三、总体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系统文化的导向、约束、凝聚和激励功能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精神和科学监管理念内化为干部职工的价值观念,外化为干部职工的实际行动,转化为系统良好的作风形象,固化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实际成果,把系统建设成为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信赖的监管部门,内涵丰富、大气开放、关爱和谐的大家庭。
───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深入人心。积极实践和大力弘扬恪尽天职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关爱百姓的奉献精神,严格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肩负起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历史使命,以一流的精神风貌造就一流的监管事业。自觉做到依法行政有正气、开拓创新有朝气、干净干事有底气。
───依法行政的监管理念不断强化。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维护公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忠于职守,谨慎用权,秉公执法,科学监管,服务社会、廉洁奉公,自觉接受各方监督;集中精力干事业、爱岗敬业比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科学严谨的管理规范日趋完善。文化理念融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文化建设与外部管理、自律与他律互为补充和促进,健全符合时代要求、体现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体系。贯彻民主集中制,推动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政令畅通和高效运作。增强自律意识,努力做到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
───和谐相融的环境氛围日趋浓厚。强化大局意识,部门配合,条块协作,外部环境得到优化。强化系统观念,上下协同,良性互动,系统合力不断增强。强化诚信意识,真诚待人,团结协作,人际关系日趋和谐。
四、内容措施
(一)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弘扬一种精神:“恪尽天职、争创一流”的食品药品监管精神。
提升三种能力:学习研究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实践创新能力。
强化五种意识:爱岗敬业,服务百姓的奉献意识;艰苦创业,争创一流的进取意识;团结协作,和谐共事的大局意识;大胆探索,勇于改革的开拓意识;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自律意识。
(二)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1、以高尚的精神激励人。食品药品监管精神,是全系统长期实践和探索的高度总结,是全系统的智慧结晶和理想追求,是系统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加强系统文化建设,必须以培育和弘扬食品药品监管精神为主线,使之成为凝聚系统人心、加快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精神的理性研究,对系统现有思想观念、监管理念、行为方式中的积极因素进行总结和提炼,不断挖掘、丰富和升华其内涵,形成全系统的核心价值观念。鼓励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大力提倡和培养优良精神风貌,使食品药品监管精神成为全系统的前进方向和行动指南。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精神大讨论,将其细化为共性的意识、理念和作风,转化为科学的标准体系,变抽象为有形,成为系统全体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大力宣扬先进典型,通过榜样示范,弘扬正气,形成导向。
2、以科学的管理规范人。运用文化的理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文化建设与外部管理、自律与他律互为补充促进的机制。深入推进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建设。强化制度落实和执行,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办事。建立优秀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使用的有效机制,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营造人才辈出的体制环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着力构建惩防体系。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建立系统上下协同、横向协作、职责明晰、高效畅通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服务大局的理念,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改善系统形象。
3、以良好的环境陶冶人。重视人文环境对文化建设和个体成长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和谐、活泼、优美环境的潜移默化作用,营造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培养人的良好环境。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建好用好政务网站、内部刊物、宣传栏等;市局和有条件的县局要建有图书阅览室和职工活动室。积极开展富有系统特点、积极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定期举办文体赛事、演讲比赛等,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增强系统凝聚力。重视系统物质文化建设,折射系统的思想理念、工作作风和审美意识,形成系统外在的、优美的环境文化。开发系统特色文化产品,形成系统识别系统,多渠道展示系统形象。依托新闻媒体设置固定栏目,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工作和成效,提升系统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改善办公条件,搞好环境卫生,提高环境品位。
4、以不断的学习培养人。创建学习型组织是系统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是顺应时代发展和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要在全系统强化“尊重人才、崇尚知识、鼓励成才”的观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加强品行修养、知识学习和文化熏陶、使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做人和做事、权利和责任、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增强系统干部职工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系统队伍。着眼于系统队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培训教育,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培养适应形势要求的大批复合型人才。坚持每周“学习日”和每月辅导讲座制度,开阔视野,活跃思维。组织实践锻炼,推进轮岗交流,提高干部实际工作能力。鼓励在职学历教育,有计划地选派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业务研究和理性思考,每年组织优秀论文和调研文章评比活动。积极开展防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度,从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系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省局办公室负责系统文化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机关党委负责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文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基层工作处负责市、县局文化建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规划财务处负责系统文化建设有关后勤保障工作。各市、县局要确定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有关职责,发动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做好表率。要充分发挥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引导系统人员积极投身于文化建设。
(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将文化建设纳入系统“十一五”规划进行全面部署,系统“一盘棋”,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确定本单位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努力做好丰富和创新文章,通过单位生动活泼、纷呈多彩的单位小文化展示系统大文化。不断总结文化建设工作经验,探索文化建设工作规律。各级各单位要制订文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