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税收宏观税负的对策措施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2

实现税收宏观税负的对策措施第2页

,向外幅射的征管格局;另一方面,优化征管资源结构,征管力量向税源集中地流动,逐步调整充实城区征管力量。再是加强学习型行业建设,在3年内将全系统干部普遍脱产轮训一遍;分专业开展重点培训,培养一批有特长的稽查能手、征管能手;激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确保全系统在职干部90%以上在3年内达到大专以上学历;鼓励职工参加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等资格考试,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税收管理人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所长、分局长竞争上岗制,加大领导干部横向、纵向交流力度。狠抓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健全监督机制;对群众关注的滥用税权、执法不公、“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加大纠治力度。

当然我们在提高宏观税负时,一定要慎重,不能盲目的一味强调“加税”,一定要与经济发展保持协调。虽然说经济决定税收,但税收同样可以反作用于经济,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如果税负太高,纳税人不堪重负,就会导致经济萧条,形成税收和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当税收增长在较佳区间,对经济增长将起促进作用;当税收增长超过最佳区间,就会对经济增长产生抑制作用。根据拉弗曲线(描述税率与税收之间经济关系的函数图形):以国家(地区)财政支出为起点,随着税率的提高,税基会相应缩小,但税收总量会增加;当税率调整至最佳点时,税收实现极大化;当税率超过这一最佳点继续提高后,税源受到制约,导致税基缩小,税收反而下降。从地区来看,税负水平与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因此,只有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增长的快与慢、多与少、需与求、供与给的问题,只有保持合理的税收负担,才能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