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国税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及对策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3

关于基层国税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及对策第2页

各项规章制度对照检查,做到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针对行业特点,开展一些法律法规培训班,也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有效地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要把日常教育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宣传工作的多种载体,完善反腐倡廉的大宣教格局。形成廉政教育的强势,突出廉政教育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自省、自励、自警,自觉地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四,以法治腐,依纪治腐,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公共权力同样存在被代行者滥用的风险。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一直在进行,但腐败的蔓延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甚至愈演愈烈。其主要原因就是单纯地打击和处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因此,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变事后打击为事前预防,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督,效果将更加明显。但是,我们决不能放弃打击。
第五,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做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打击是被动预防,预防是主动防预,司法机关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同时也肩负着宣传法制,搞好综合治理的义务。但法制宣传、综合治理工作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职能,需要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各单位领导应树立依法治国的思想,将法律拿在手里,用在工作上。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珍惜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为公民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广大党员干部要与司法机关一道,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形成社会化预防体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及源头治腐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大建章建制力度,形成规范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预防工作力度,形成专门预防与群众预防相结合的防预体系。只要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形成合力,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决不会滋生蔓延。
三、现阶段税务机关职务犯罪发生的主要特点
1、贪污贿赂犯罪比较严重。从全国税务机关发案情况看,一些税务机关的主要领导或具有征收大权的科室负责人,利用单位效益好,经济环境宽松的有利条件,巧立名目,或开假大额发票等手段擅自报销,从中渔利,少数税务人员利用职权,拿原则作交易,把权力商品化,以权换钱,从中获取利益和好处。一是在行使认定权上下功夫,主要是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和福利企业的认定,在纳税人资格上,交不交税有个临界点,超过一个基数就要交税,没有达到就不交纳,人为控制因素较大。再就是一个企业或一个公司要是有残疾人就要免税,多人多免,人为控制因素也较大。由于人为控制就容易出现问题。二是在行使处理权时收受。一些掌握稽查大权的税务人员,以国家税收政策作交易,多送多免,少送少免,不送不免。以此损公肥私。三是逢年过节,和红白喜事收受贿赂。生意大户爱与税务人员打交道,看重的是权钱交易。四是利用经商、内部管理等工作时收受贿赂。我们有的税务干部向纳税户推销商品,纳税人按高于市场价给钱。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三十六岁走上正厅级领导岗位,贪污受贿余万元,后被处以极刑。
2、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时有发生。有的税收征管部门的主要工作人员为了循私情、谋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征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免征。有的伪造材料,隐瞒真相,弄虚作假,不征或少征税款,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有的为了小单位利益,以费抵税,少征纳税户应纳税收,以罚款抵税款。
3、内外勾结,虚开增值税发票,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南京市侦破的价税2.61亿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案,都与税务人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行为人被处以极刑。
4、虚开、填开发票是一个难填的黑洞。由基层税务部门设立的开票点,应临时商户、不符合领取发票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的要求,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一是假票多;二是虚开多,已成为职务犯罪的诱因和工具,这些发票往往是拿出合法的票据掩盖了资金的真实去向。
5、税务人员职务犯罪主要发生在“两权”监督运行过程中。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部位。税务人员有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有的收受贿赂,贪赃枉法,有的甚至内外勾结,通谋参与,多发生在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处罚以及税务行政管理等环节。还有的发生在税务内部如基建、干部提拔、大宗办公物品的采购上。
6、“买税”是腐败的形式之一。“买税”就是打着增加财政收入,多得超额奖励或为完成任务,由税务人员操作,从“富税区”调整税源到“贫税区”,作为该地区税收任务上交入库。目的是完成任务获得返还奖励款,其结果是减少国家税收,增加税收成本,助长虚假政绩。有的税务部门与财政部们勾结,以买税名义从中贪污或私分,是案件多发区之一。
四、基层国税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要措施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已经提上了各级税务机关和基层负责人的议事日程。作为基层国税部门,要继续按照“规范用权、公开示权、合理分权、科技控权、追究制权”的工作思路,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具体而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税制改革,坚持依法治税,为“两权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财税改革是国家“五项改革”的重要一项,已深入进行。但是市场经济运行情况复杂多变,应着眼于税制设计的长远性,而不能仅凭一时经济运行状况。税务系统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在强化“两权”监督方面已作了不少工作,但还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2、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规范两权运行。要针对两权在新的征管模式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行使和监督制约方面的规章制度,规定程序,规范性为,实施过程监控和执法过错追究。
3、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两权监督制约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完善“两权”监督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做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领导有保障。二是坚持教育先行,建立职业道德规范,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政治思想方面有保障。三是建立并预防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职务犯罪预防重点有保障。四是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推行科技加管理,做到职务犯罪预防技术防范有保障。
4、税检联手,共同开展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一是税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形式多样,职业道德教育要常抓不懈,要以培训班,上法制课等形式增强教育效果,有的地方联合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月”活动,有的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加强了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牢牢把握税收廉政建设这根生命线。二是要建立有效地预防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要走出重打击轻预防的误区,建立干部廉政挡案,加强对经费开支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加强对物品购买的监督管理,筑牢思想教育防线,科学管理防线,内外监督防线。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研究,税务部门应将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及有关改革措施及违法人员案件查处情况报检察院。四是检税密切配合,共同遏制职务犯罪。检税应精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税务系统职务犯罪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对策,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