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干部严以用权研讨交流发言材料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7/11/24

国税干部严以用权研讨交流发言材料

用权为民为官有为
作一名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国税干部
“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在对“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进行了专题研讨学习之后,今天我就自己对“严以用权”的理解作如下发言,如有不妥之处,还请在座的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如何做到严以用权,真抓实干为民谋福祉
(一)如何正确理解严以用权
对严以用权这词组的含义可以这样理解:领导干部用的核心是权,对权的支配路径是用,用权的标准是严。严以用权,权是核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
严以用权,用是路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始终要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始终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严以用权,严是标准。权力由政府行使,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由干部使用,再小也不能放纵。严以用权,严在决策,对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标准进行。
严以用权,严在自律。始终坚守为官底线,不受诱惑和贪欲所扰,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摆正身位,规范用权,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坚持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尽心竭力为人民谋福祉。
(二)如何做到严以用权
在思想上,要有忠诚为民的意识。对待群众,党员干部要有感恩之心、知足之心,真心实意地亲民爱民。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试金石。在能力上,要有忠诚为民的过硬本领。党员干部光有为人民服务的愿望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抢抓机遇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在工作上,要有踏实苦干的精神。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埋头苦干,以自身的工作实绩为身边的群众做好表率;要发扬淡泊名利、甘于清苦的奉献精神和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就我们国税人而言,纳税人的评判和国税工作发展的实绩是检验我们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
在作风上,要有干净干事的精神。作风是共产党员党性的体现,群众评价一名干部,最重要的不是看你说什么,而是看你做什么。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和权力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真正本色,带着“视群众为父母、待群众如亲人”的“公仆心”,传承发扬好焦裕禄、孔繁森等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坚守群众路线这一“传家宝”,勤政爱民、攻坚克难,不动摇、不懈怠,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永续“鱼水情怀”,搭建起干群的“连心桥”,用汗水甚至是生命,将“人民公仆”烙在群众的心坎上,这样才能成为当之无愧的“好干部”。
二、自己存在的问题
对照习总书记的严以用权、用权为民的要求,我自身还有有待提高和加强的地方。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对税收工作中对依法行政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强。在对某些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监管还需加强,接受群众监督的方法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学习上忽视。放松继续学习,导致精神上严重“缺钙”,从而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承担着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重要职责,肩负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重要使命,只有不断学习提高,才能胜任岗位要求。二是思想上轻视。只有思想上的正确,才会有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修养是一辈子的事情,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由于平时工作繁杂,往往放松了党性修养的要求,放松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没有时时处处对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三是用于创新的意识不够。“三严三实”对我们干事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但是,在工作中,有时进取精神勇于创新的胆识不够,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因此学习上放松了、工作上松劲了、标准上下降了。
四、整改措施
严以用权做到坚定理想,忠诚于党。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不断增强对党的信仰,做到对党始终忠诚如一。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增强政治认识、大局认识、组织认识,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严以用权,做到知其可为、知其不可为。知其可为,就是要懂的我们权力清单的组成、大小和边界,做到尽职尽责不缺位;知其不可为就是要懂的我们权力行使的程序和纪律约束,做到心存敬畏不越位。从《以案说法—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例选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案例剖析》以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中的案例看,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学党规党纪,不知法律法规,无视规矩、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党纪国法当回事,毫无戒惧之心。作为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应心存敬畏,决不能胆大妄为。
严以用权,做到严字当头,敬畏权力。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成为一个有担当得领导干部,就要时刻牢记权力的本质属性,做到用权为公,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要规范自己的言行,凡事涉及到权力行使的事情,必须慎之又慎,怀着敬畏的心态,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从思想上、行为上坚决摒弃特权思想,严格依法合规行使权力,做到上对得起组织的信任,下对得起职工的重托。让权力服务于职工群众,做一名真正为百姓谋实事、干实事的党员领导干部。
严以用权,做到按章办事,不逾规矩。我们身为国税公务人员,肩负着为国征税的重任,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税收各项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组织集体的权力,必须经过在织集体研究决策,绝不搞大独揽、独断专行。对超越职权、违规用权、滥用职权的现象,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坚决制止,守住用权的规矩。严以用权,做到转变作风,接受监督。大量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一再警示我们,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我们要谨记手中权力的来源,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视监督为帮助、支持和关爱,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对群众的反映、批评和意见,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还要努力克服好人主义思想的影响,积极参与监督。
总之,只有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才能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才能确保手中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国税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