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车专项治理典型经验材料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6/10/28

区公车专项治理典型经验材料


根据中央及各级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区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问题,把公务用车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真抓、真查、真改、真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重视,严密组织,真抓
全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后,我区立即停止一切公务用车的配备审批工作,并迅即把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问题列入我区重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首先成立了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了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查。其次,召开了动员会,印发了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治理范围、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明确了对超编和超标车的认定和违规处理办法。第三是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沟通联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指定专人负责治理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并通过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治理情况。二是数据统计和分析机制。车辆主管部门及时对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数据反映出的特点和规律,为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核实查处,专人跟踪了解,确保问题得到纠正。
二、细致准备,全面摸底,真查
一是组织培训。区公治办组织各单位登记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都明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治理范围、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填报各项登记表,准确登记车辆信息,努力使登记自查工作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辆车。
二是全面摸底自查。根据区《实施方案》安排,从6月初开始,在全区党政机关全面开展公务用车登记自查工作,要求各单位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进行为期7天以上的公示。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登记自查情况签名负责。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利用《纪检监察信息》《每日情况》向全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干部职工举报监督。
三是实地检查。全区公务车摸底登记工作完成后。公治办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归类整理,与区车管办和区编办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同时对56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查阅单位1月至6月会计凭证中出现的车辆购置发票、车辆保险发票、车辆维修发票等各项车辆支出凭据,确认核实单位实际使用车辆数;另外,通过比对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核实单位车辆资产状况,并收集漏报车辆相关凭据,对漏报的车辆、重复上报及实际处于报废状态车辆重新进行确认登记。
9月21日,按照中央公车治理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工作的通知》及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第三次工作会议精神,我区再次开展登记自查“回头看”工作,对登记自查上报的公务用车信息情况分别与区车辆管理办公室车辆底册、车辆行驶证、单位资产和财务账目及交警大队车辆登记信息进行“四对比”,进一步核实了我区公务车辆的相关信息,审核面达到实有车辆数的100%,准确统计出我区公务车辆的实际数字。
三、领导带头,以身作则,真改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以身作则,积极响应,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精神,书记、区长带头封存了自己乘坐的防汛越野车。对各单位自查出的17辆超编车辆上缴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通过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并按照程序在华商报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6月10日,将17辆车全部拍卖,所得资金全部上缴国库。2月23日,根据市公务用车会议精神,按照新超标车辆认定标准,我们再次逐车核实、认定,通过搜集车辆购买合同、产权登记证、购买发票、交警大队信息核对表,准确认定超标、超编车辆,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了处理。
四、严格标准,严格把关,真管
针对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区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从配备、使用、处置、监督等四个方面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确保公车管理规范有序。
(一)严把配备关。我们对全区公务用车的配备出台了专门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车辆购置审批机构,将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充实进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严格审批程序,并对新购置车辆做了刚性规定,新购置车辆排气量不得高于1.8l,价格不得高于18万元,即“双18”规定。自公务用车治理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区未新购置过公务车辆。
(二)严把使用关。对全区现有的公务用车全部纳入财政统管,对车辆加油、保险、维修等实行集中管理,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并明确规定公务车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不得擅自调拨或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领导干部不得擅自驾驶公务车。
(三)严把处置关。规定公务车处置由区公务车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其更新最低年限为8年或最低行驶里程数为25万公里,达到更新条件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四)严把监督关。把公务车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凡违规核定编制或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公务车、违规安排公务车经费预算、擅自更新或处置公务车、违规办理公务车注册登记、违规使用公务车等行为,都将受到区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处理。
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严格编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