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掀起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高潮之际,经市委同意,在这里召开以建设活力和谐企业为目标、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活力和谐非公有制企业建设。
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建设活力和谐企业目标,通过开展“抓党建、筑和谐、促发展”试点工作,制订出台了《乐清市活力和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评价体系(试行)》、《乐清市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共建党支部工作规则(试行)》等系列文件,建立健全了活力和谐企业建设的工作机制,开辟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境界。尤其是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深入人心,已经成为上级党组织、业主、员工共同追求的目标,既促进了企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又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刚才,北白象镇党委、经济开发区党委、华仪集团党委、合兴集团党总支、金剑环保联合共建党支部等5个单位先后作了表态发言,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勇于创新,真抓实干,我市的活力和谐企业建设必将有新的发展、新的提高。下面,我根据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交流会议精神,结合平时工作和调研所掌握的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以活力和谐企业建设统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全局,必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工作部署。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全党各级组织、全国上下努力奋斗、坚持不懈的共同目标。非公有制企业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市委把建设发展充满活力、内部关系融洽、外部环境友好的活力和谐企业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目标、总任务和总载体,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方向和主要任务。我们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紧抓活力和谐企业建设不放松,以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推动全社会的和谐繁荣,围绕构建活力和谐企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第一,要自觉把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放到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来认识、来谋划
举世瞩目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境界。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会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非公有制企业是社会的细胞和基础,企业的和谐影响和决定着社会的和谐。因此,必须把建设活力和谐企业作为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落实,使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成为服务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生动实践,以企业的和谐推进社会的和谐。
第二,要自觉把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放到全面建设和谐乐清的大局来认识、来思考
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基层经济单元,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财富,既是产生矛盾的源头,又是疏导矛盾的“茬口”。如果这一领域不能和谐发展,就有可能产生连锁和放大效应,直接影响到城镇、社区和各行各业的和谐发展。从我市的情况看,目前共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700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18万人,产业布局涉及一、二、三产业,可以说,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谈不上乐清经济社会的发展;没有非公有制企业的和谐,就谈不上整个乐清的和谐。实践证明,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群众功能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促进乐清的和谐发展。因此,建设活力和谐企业是全面建设和谐乐清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和谐乐清的重要内容,抓住活力和谐企业建设就是抓住了和谐乐清建设的基础,必将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必将有利于推进和谐乐清建设。
第三,要自觉把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放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来认识、来推动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领域。六中全会《决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市在建设活力和谐企业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建设活力和谐企业认识还不到位。一些企业对活力和谐企业建设的内涵理解不深不透,对活力和谐企业建设还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一些乡镇党委也不够重视,工作力度不大,工作效果不明显。二是建设活力和谐企业的组织基础还不够扎实。目前,我市企业党员总数只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9%,实现组织覆盖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6.5%,一些100名员工以上的企业还没组建党组织,一部分50名员工以上的企业还没有党员,特别是中小规模企业党的工作更为薄弱。三是建设活力和谐企业的工作力量还亟待加强。现有党组织书记中,年富力强的不够多,有的文化程度不够高,有的党务工作不够熟悉,综合素质还不适应建设活力和谐企业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把活力和谐企业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基础的一项主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不断扩大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努力把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一切力量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推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以活力和谐企业建设统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全局,必须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以建设活力和谐企业为目标、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强队伍建设是前提,价值取向认同是核心,优化资源整合是根本,提高业主素质是关键,协调利益关系是重点,健全机制建设是保证”的工作要求,把党的工作纳入企业制度的建设框架,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将政治力转化为生产力,推进活力和谐企业建设。
第一,进一步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为建设活力和谐企业夯实组织基础
建立和巩固党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力量,是活力和谐企业建设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前几年,我们重点抓了较大规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但就整体而言,党组织的组建率仍然不高,党的工作覆盖面仍然较小,党建工作仍然存在许多“空白点”。因此,我们必须花大力气抓组建,下实功夫扩覆盖,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一要调查摸底,明确工作要求。要组织力量对非公有制企业和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特别要全面摸清30名员工以上企业的基本情况,逐家建立台账。认真研究制定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覆盖面的工作规划,着力实现“两个目标”,即:在职工50至99人且年营业收入超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基本建有党组织,务必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完成任务;对那些条件和基础较好的地方和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做到30名员工以上企业有党员,80名员工以上企业建立党组织。二要因企制宜,大力扩大组织覆盖。要加大单独组建力度,凡是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应按照党章和《公司法》的规定单独建立党组织;要加大联建工作力度,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按照“数量适度、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采取联合共建、行业联建、龙头企业带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充分整合企业中党的组织、人员、阵地等资源,实现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设施共享。三要突破难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流动党员不亮身份,是影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切实按照中央明确的以流入地为主管理的原则,探索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方法。要继续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爱服务,促使他们主动亮明身份。要切实明确流入地党组织的职责,通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组织关系凭证,做好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并及时编入或依托相应的党组织进行日常管理。要主动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作用,通过发证、领证、验证等程序,促使流出地、流入地、流动党员相互之间形成一条固定联系的纽带,形成双向互动、共建共管的工作机制。四要适应形势,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党委建制的企业,党支部设置要向成员企业、车间拓展。要加强对企业党委管理权限调整的探索,对少数规模大、影响大、党员人数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其党组织经批准,可直接划归市委管理。
第二,认真实施“党员人才工程”,为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活力和谐企业建设能否真正取得成效,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务工作者、党员和党建指导员队伍。我们要坚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下大力气实施好“党员人才工程”,为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一要大力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坚持通过内部选举产生、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推荐选派等办法,努力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懂经营会管理、有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选配到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重点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积极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实行管理层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党组织书记分管或兼任人力资源工作,提倡党组织书记兼任工会主席。企业党委(党总支)书记如果由党员业主兼任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上级党组织要切实维护好企业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