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审信息工作条例

条据书信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9

工会经审信息工作条例

工会经审信息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经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反映全市经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交流经审工作经验和方法,宣传经审工作成果。
二、经审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围绕全市工会全局工作,通过审查审计保持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会经审信息编辑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及时反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总、省总、市总领导对经审工作的主要讲话及贯彻执行情况;
(二)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决定、重要情况及国家审计、工会经审工作的政策法规;
(三)职工群众反映的有关工会经费收管用中存在的问题及重大违规情况;
(四)各单位经审工作的经验、做法,优秀经审论文、调研报告等。
四、经审信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反映的情况真实、可靠,重大问题上报前必须核实;
(二)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准确,名称规范;
(三)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四)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以偏概全;
(五)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
(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力求有深度,有事例,有分析,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七)为领导当好参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要求报告的情况,必须反馈;零反馈和不报告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