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建立干事创业责任机制的实施办法

条据书信范文 发布时间:2010/9/7

县关于建立干事创业责任机制的实施办法

县关于建立干事创业责任机制的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干部发展的紧迫感和主动性,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善打硬仗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一流的标准、一流的工作,创造一流的业绩,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富民强县为第一责任,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特色产业带动战略,建立干事创业机制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责任机制,坚持在干事中考察识别干部,在干事中培养锻炼干部,在干事中选拔任用干部,在干事中激励约束干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干事创业的四项长效工作制度,在全县形成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的干事氛围。

1、建立和完善评议监督制度。广泛开展“群众评议行风”、“代表、委员评议机关”、“企业评议部门”等评议活动。定期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实行综合评议监督挂牌制度,对综合评价结果前十名的单位,县委、政府授予“人民满意部门(单位)”荣誉称号;对综合评价结果后三名的单位,县委、政府在全县给予“人民不满意部门(单位)”诫勉,并给予通报批评,年终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一等奖,并取消当年单位和领导班子任何评先选优资格;属于区市属垂直管理的单位,以县委、政府名义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主要领导予以调整。

2、创新干部考核考评奖惩制度。采取半年评议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上级业务单位、服务对象、单位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对班子和干部的工作业绩及德、能、勤、绩、廉进行逐项评定、打分,对评定为优秀的一般干部,由本单位本部门给予表彰、奖励,评定为优秀的领导干部由县委进行表彰;对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一般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教育,是领导干部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诫勉谈话;对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干部,给予待岗一年处理,是领导干部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调整、撤换等组织处理。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每年评选表彰10名“十佳公务员”。

3、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规则、决策制度、办事规程、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不按制度办事、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对贪图安逸、不谋事不干事的,对工作平庸、干不成事的,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改变那种只要不犯错误就不能处理、不能追究的状况;对自己不干事又对干事创业者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影响恶劣的,严肃批评教育。

4、建立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报告制度。制定承诺书,对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机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明确承诺事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单位“一把手”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承诺,并在媒体向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向“一把手”承诺、中层干部向单位分管领导承诺、一般干部向本单位和社会承诺。实行一年一承诺。各单位各部门每年结合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以及召开年终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对承诺事项落实的情况向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报告,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同时将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分别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

三、全力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

全县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培育干事创业典型。每年全县在干部中评选出若干名干事创业能手,由县委、政府进行命名表彰,真正让干事创业成为广大干部自觉的共同追求。宣传、文化等部门和各单位要积极搞好对外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努力营造人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共永宁县委员会

永宁县人民政府

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