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违法营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

条据书信范文 发布时间:2017/2/19

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违法营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公路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车辆的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市打击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违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乡政府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整治这人数。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幼儿园负责调查摸底并及时更新接送学生及幼儿的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并登记备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全。
2、负责开展宣传教育,邀请交通安全辅导员,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利用家长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教育学生及其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及“病车”“黑车”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
3、学校及幼儿园负责与学生及幼儿家长签订乘车安全协议。
4、学校、幼儿园如发现学生及幼儿乘坐违法营运车辆应及时上报乡政府并制止学生及幼儿乘坐。
5、协助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对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违法营运车辆进行打击查处,积极参与联合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