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员工三班倒交通车客运协议书

合同协议范文 发布时间:2015/4/11

接送员工三班倒交通车客运协议书


甲方: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运输安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提供交通车运输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提供准确的“交通车承运时间、线路、站点”等信息,如遇节假日或需调整服务时间、线路、站点及增减车辆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根据甲方用车需要,及时配合甲方作出相应的调度和运力安排。
2、甲方乘车员工必须遵守交通法则,在设有交通车站点的站上,上、下车。并爱护车辆设备,遵守《成都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和安全乘车秩序。
3、乙方接送甲方员工的交通车为成都市志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车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客运车辆行驶的安全标准,证照齐全,并确保车辆各项技术状况完好,设备良好,车辆内外整洁,并有甲方名称及标识。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其他状况差的车辆。
4、乙方接送甲方员工的驾驶员拥有相关资质、技术过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服务态度。乙方应提供驾驶员名称及联系方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态度恶劣、无职业道德的驾驶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应予以调换。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交通车辆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保险条例,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参加机动车车辆保险且足额投保。
6、乙方应保证甲方员工在乘坐乙方接送员工交通车辆时的人身安全。严禁驾驶员酒后、疲劳驾车,甲方员工在不违反《成都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的任何情况下,造成在乘坐乙方接送员工交通车时导致人身伤害的损失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交通车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甲方指定的发车地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接送时间、站点、路线、安全、准点运行,因特殊情况,需改变行驶路线,须经甲方同意(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临时交通管制除外),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乙方驾驶员应严格认真的检查交通车乘员的乘车证或工作证,发现乘员无甲方公司的乘车证或工作证一律拒绝其乘车。由甲方指定一名甲方员工负责清查有无外单位人员乘车,乙方驾驶员配合监督。
9、乙方提供的交通车必须根据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车前应确保每辆交通车的车况良好。若车辆临时有其他安排或车况不好,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并更换其它安全可靠备用车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交通车未按时接送员工上下班,或交通车中途抛锚,迟到及甩站耽误甲方员工正常上下班,乙方根据情况及时安排其他运力救急或处置,甲方有权扣除当日当次车的承运费用。由于第三方违反道法或其它违法行为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后果,造成车辆不能继续行驶的除外。(乙方及时安排其它运力接送员工上、下班)
10、甲方员工向甲方投诉乙方服务质量时,乙方应认真对待、重视并3日内给出整改意见及处理办法。
11、接送时间:以甲方用车时间为准。(时间如有变化,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负责人)。
12、接送路线:
13、结算方式:
本协议租车费用为元(rmb)/辆。往返一趟次。除本租赁费外,甲方不负担乙方在接送甲方员工途中及其他产生的任何费用。
14、甲、乙双方未经协商单方面提前不履行合同,违约方赔付守约方经济损失3万元,另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因国家政策及行管部门规定调整除外,不算违约。)
15、本合同的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就续约进行商议,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与甲方的续约权。合同期内,若因物价因素(如燃油气耗的大幅度增减)、使用车辆的增减等,甲、乙双方可协商客运费的增减。
16、甲、乙双方应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条件的任何更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1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可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