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管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条据书信范文 发布时间:2017/1/1

仓管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继续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身心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
一、仓管人员安全生产目标
1.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现象发生。严禁混贮、错收、错发、错放,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危化品禁止入库。出库后要打扫干净,不允许漏撒不收。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的危化品,应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和观察。
2.严格执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的四不伤害原则。
3.仓管人员必须执行“一日三查”制度,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查检码垛是否牢固、包装是否渗漏、电源是否安全、有无雨雪浸入等。
4.库房堆码不得超高,要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清点检查,堆垛要做到“五留距”即: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确保货物的安全。
5.保证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不发生任何事故。
二、仓库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不少于两米的通道。
2能自燃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能自燃的物品和化学易燃品堆垛应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有专人定时测温。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杂露天存放。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5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放在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实验、分装、封焊、维修和动用明火。如因特殊需要进行动火作业,事先必须经过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火许可证进行作业,结束后,切实查明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用过的油棉纱、油麻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以上责任认真履行,如因本人不尽心尽责,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仓库负责人:责任人:
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