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一带两区三园四路五建”工程建设的公告

公告通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3

城区“一带两区三园四路五建”工程建设的公告第2页

市建设中,凡开发商在道路两侧开发修建商贸设施或住宅小区的,必须承担该区域内道路拆迁、绿化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凡由开发商投资修建的便民市场、背街小巷等工程,可按照有关政策,在其实施的住宅开发项目中享受减免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继续对城市公交线路、户外广告等城市公共资源实行特许经营,拍卖经营权,收益用于城市建设。
(五)社会参与。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广泛动员交通、水利、林业、电力、通讯等部门、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工程,为项目的顺利实施贡献力量。
六、组织领导
“一带两区三园四路五建”工程由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市城市规划土地建设审查委员会统一领导、统筹运作,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办公室、崆峒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中、省驻平各单位,广大被拆迁户,都要从热爱平凉,建设平凉,造福人民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积极参与和配合工程建设,为实现市党代会提出的“推进新跨越、建设新平凉”的奋斗目标,促进平凉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后60日内,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所有被拆迁户必须按要求动迁,逾期拒不拆迁的,依法组织强制拆迁。市、区土地、规划、房产、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分户迁入,户主更名,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及有关证照等一切手续。
八、本公告由平凉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二oo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