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出租客运安全管理责任书
市城市出租客运安全管理责任书
市城市出租客运安全管理责任书(年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城市出租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组织落实好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管理不到位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工作责任内容、责任人要上报、上墙。
2、建立完善城市出租客运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
3、定期开展城市出租客运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做好记录,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办公室。
4、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位轮训工作力度。教育从业人员文明驾驶,安全运营,对运营车辆进行及时维修保养,做到车辆行车前、收车后进行自查自检,确保车况完好。
5、要加强对出租客运市场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出租车和人力三轮车急停、猛拐、乱停、乱放、乱调头违章行驶及违规操作等现象。做到不让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违禁物品上车,不拒载、不疲劳行使、不酒后开车、不无证开车、严禁“病车”上路。
6、做好出租汽车的年度检验和驾驶员的资格审核。出租车要车况性能良好,统一安装防劫隔离网,并配齐消防设施;
驾驶员要符合出租客运行业的相关规定要求。
7、本责任书签订后,如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城市出租客运行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将依据国家及本责任书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行政一把手、直接管理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市公用事业总公司 市客运办
(监管单位) (责任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