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承诺书

常用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0

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承诺书

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承诺书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计监督,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勤政高效,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二、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不定期通报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布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向社会公布的、社会公众关注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布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三、实行审计听证会制度和审计复议制度。按照审计听证规定和审计复议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拒绝补审计单位的合理要求。

四、实行审前公示制度。到被审计单位审计,要提前三天进行审计公示(公示内容: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工作纪律、联系电话等),接受群众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线索的举报及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

五、实行举报单位监督和群众评议制度。设立监督意见箱、纪律监督和业务投诉电话。聘请审计执法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定期听取意见。坚持审计回访制度,定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每年实地回访不少于被审计单位的三分之一,信函回访达到100%,积极收集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审计人员工作纪律,不得以权谋私,以审谋权,坚决禁止吃、拿、卡、要、报等不良风气。

七、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等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被审计单位服务,帮助排忧解难,完善管理,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投诉电话:2321164、2316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