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代表关于规范电视媒体的提案

常用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7/11/16

基层人大代表关于规范电视媒体的提案

人大代表会议提案
——关于电视媒体的提案
一、治理噪音污染:
1.规范和统一所有电视频道的播放音量功率,差值极限小于5%(。这样观众调台的过程不会出现音量的暴增和暴减,特别是在深夜时分不会影响家人和邻里)
2.广告(商品及公益)的播放音量功率必须小于或等于正片。(多数广告的音量远远大于正片,制造和产生噪音)
3.电视台(包括央视)经常邀请的相对固定评论嘉宾,对他们的口述表达音调和音质必须把关,该培训的培训,应更换的更换,必须达到评论员的声音入耳,语言清晰,让观众和听众听得清、听得懂。(军事评论员李莉的音质嘈杂,不看口型和字目根本无法听清她说的是什么,就是噪音污染)
二、治理视觉污染:
1.类似前期“脉动饮品”广告:人、车、楼倾斜的视频广告,对于这种视觉严重污染的视频必须取缔,禁止播放。(严肃和严格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和审批)
2.直播的节目,特别是文体类品种,比赛的计时、参赛队名字(人员名字)等,不得被该频道的标示、标题和插播的滚动字幕遮挡,制造视觉污染。
3.限制单个同样广告在同一时间段连续反复重播,规定单位时间内,如一小时内相同广告播放的最多次数,并标注倒计时。(减少噪音和视觉污染)
4.少年以下不宜观看视频(节目类、新闻类、报道类),要避开不宜人群集中出现的时间段,如一日三餐和该人群入睡前的时间段。(减少对幼少儿的视觉污染)
2015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