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民政府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

常用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8/2/22

乡人民政府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

乡人民政府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达到依法治理目的,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乡直各部门、各个事业单位,各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六五”普法机构,落实专职办事人员,于当年4月30日前上报乡综治办,人员变动要及时调整,确保机构健全,办事有人。
2、制定“六五”普法年初工作安排意见。乡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民委员会,要根据乡“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当年的计划上报乡综治办。
3、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群众,使广大公民明确“六五”普法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
4、乡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积极解决落实好购买读本所需资金。
5、培训好骨干队伍,要求各部门、村委员会要将宣讲骨干名册上报乡综治办。
6、抓好联系点,做好以点促面工作,落实专人联系,力求平衡发展。
7、利用大小会议,村组会议,多种形式宣讲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使每个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能大大增强法律素质,并且懂法、用法、守法、自觉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8、收集资料,归档立卷。
9、在学法同时,开展好依法治理,建立健全部门执法责任制。
二、考核与奖惩
1、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乡政府结合区上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检查验收,以百分制量化评分。考核的情况作为乡政府向上级推荐该单位责任人年终政绩,评选先进的一项重要内容。
2、凡不履行该责任书或不制定相应措施的,造成后果由该单位负责,对全乡工作造成不影响的要对单位(负责人)给以一定的处罚。
3、通过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实行对单位责任人进行奖励;未合格的实行惩罚,其具体奖惩标准由乡政府制定实施。
乡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委员会的负责人为该责任书的责任人,本责任书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乡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责任单位村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