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网站FIPs 实施现状研究

学术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9

电子商务网站FIPs 实施现状研究第2页

FIPs 的差异;第三,分析中国网站和美国网站实施FIPs 的差异。


  4.1 国内电子商务网站的FIPs 实施情况我国电子商务网站实施FIPs 的总体情况如表1 所示。分析表明:(1)国内网站FIPs的总体水平为35%;(2)我国网站在发布隐私条款、隐私条款中反映信息实践声明、告知消费者是否会向第三方披露以及让消费者选择是否向第三方泄露这四个方面做的较好,而在FIPs 的其他方面做得一般。这一特征的出现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国内消费者对于自身隐私的保护还没有形成意识[4],所以大多数网站只公布出最简单的隐私保护条款。第二,消费者可能关注更多的只是自己隐私是否会泄露给第三方,而并不关注网站究竟怎样保护自己的隐私[4],而且大多消费者也不知道对自己的隐私拥有哪些权利;第三,在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的前提下,网站总是倾向于承担较少的责任,如果消费者不对自己的隐私提出权利主张,则网站不会主动给予消费者这些权利。(3)国内网站在赋予消费者是否与网站进行接触的选择权,以及和告知Cookies 的使用这两个方面做的较差,比例分别为12%和13%。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第一,大多数网站都能够向消费者发送各种广告和信息,因此不愿给予消费者选择权;第二,大多数网站可能认为对消费者电脑进行访问(植入Cookies),只是计算网络技术上的要求,并不能算作侵害消费者隐私的行为;第三,大多数网站认为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无法理解Cookie 的作用,解释起来费时费力,于是干脆忽略该项条款。


  4.2 国内网站实施FIPs 情况差异分析本部分对于知名网站与非知名网站、不同类型的网站、以及不同成立时间的网站,在实施FIPs 时的差异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如表2 所示(表2 的条目和表1 相同)。


  4.2.1 知名与非知名网站在实施FIPs 情况比较表 2 所列出的分析结果表明,知名网站相比非知名网站,能够更好的实施FIPs。首先,知名网站的大多数FIPs 的条目比例相对较高(最高比例为72%,平均比例为46%),而非知名网站FIPs 各条目上比例均相对较低(最高的不超过38%,平均值为22%)。此外,T -Test结果表明,除“给予消费者选择的权利”这一项没有显著差异以外,知名网站在FIPs 的绝大多数条目上都显著的高于非知名网站。


  这可能是由于知名网站无论在资金、法律、人才等方面都具备比较雄厚的实力,各种管理规章和流程都更为正规,所以在FIPs 的这些方面做的自然就比非知名网站要好。而非知名网站大都是刚起步的小型网站,购买还没有形成规模,所以隐私问题不是特别突出,使得这些网站还没有意识到隐私的重要性。同时也由于刚刚起步,网站没有专门负责消费者隐私保护的人员或者相关机制。另一个原因,因为知名网站访问量高,所以其中必然存在故意“找茬”的顾客(即专门寻找网站交易上的漏洞,以此进行讹诈的消费者),为了让自己尽量少受到这样顾客的伤害,所以知名网站也倾向于在FIPs 实践上做的较好。


  4.2.2 不同类型的网站FIPs 实施情况比较表 2 的结果还表明,综合类网站实施FIPs 的情况最好,而专业类和专一类网站实施FIPs情况的差异不大。首先,综合类网站实施FIPs 大多数的条目比例都相对较高(最高比例为76%,平均比例为53.2%),其次,F-Test 显示,综合类网站在“告知消费者搜集信息”、“选择与组织接触”、“再次访问权”、“提供安全保障”以及“Cookies 的使用”这5 各方面显著高于专业类网站和专一类网站。第三,F-test 的结果还表明,各类网站在“选择如何使用信息和选择”与“第三方泄露”这两方面差异很小,前者三类网站的比例均较高,后者是三类网站比例均较低。


  造成不同类型网站在实施FIPs 方面的差异的原因可能在于,样本中综合类网站基本都是著名的大型网站,例如淘宝网、当当网等,这些网站实力雄厚,一方面有能力实施FIPs的多方面内容,另一方面他们是大型的网站,面对的是全国众多的消费者,他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消费者信息保护的机制,以降低消费者的隐私担心。


  4.2.3 不同成立时间的网站FIPs 实施情况比较不同成立时间的网站的方差分析结果所示。不同成立时间的网站实施FIPs 的差异并不显著。这一结果与直觉判断不符。一般来说,成立时间比较长的网站在经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意外会更多,因此累积的经验也就更丰富,明白实施FIPs 的重要性,而成立时间较短的网站则没有这方面的感受,于是会忽视FIPs 的实施。但实际情况却恰好相反,这背后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新建网站模仿已有网站所造成的。具体来说,新建网站正是由于缺乏经验,所以就会倾向于全盘照搬成熟知名网站在FIPs 上的做法。


  4.3 中美电子商务网站实施FIPs 的比较分析美国网站 FIPs 的调查信息展示的是隐私声明、信息实践声明、四个核心要素和Cookies的使用几个大类,而本文调查不仅反应FIPs 大类信息,还调查了大类下的条目的实施情况。


  但为了两国数据匹配,本文将我国的FIPs 信息各大类对应的条目求平均值,再和美国的数据对比,结果如表3 所示。
  分析结果首先表明,中国网站实施FIPs 的水准整体上明显的落后于美国网站。


  本研究发现,中国网站在公布隐私条款、信息实践声明、告知、选择以及Cookies 的使用这四个条目上,显著低于美国网站。造成这一差距的原因可能:第一,美国消费者非常注重自身权利和隐私的保护,会在购物时仔细阅读相关隐私条款,如果网站不提供详细的隐私条款则会降低消费者购物的意愿,这就促使网站要不断完善和补充隐私条款,所以美国网站在这些方面比例非常高(例如信息实践声明的比例高达86.1%)。而国内大多数消费者实际上只是出于低价、便利以及口碑所建立起的信任才愿意在网站上购买,对于隐私条款大都是一眼扫过,并不会仔细认真阅读,因此国内网站在FIPs 各个要素上做的比美国网站要差一些;第二,美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可能比较严格,从而迫使网站建立更加完整的FIPs。


  分析结果还表明,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网站,在访问权和安全性这两个条目上的水准都比较低,且没有明显差异。这说明,两国网站在提供交流性、交涉性这种更加深入的隐私条款方面都做的不够。


  5 结论
  本研究针对国内电子商务网站实施FIPs 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得到如下结论,第一,总体而言,国内大多数网站除了在隐私条款声明和告知等方面做的较好外,其他方面做的还不够。具体来说,非知名网站实施FIPs 的总体情况较差,而知名网站除在选择如何使用信息、选择与组织接触和Cookies 这三个方面外,其他则较好。


  第二,相比于非知名网站,知名网站在FIPs 的绝大多数条目上都做的较好。然而,选择如何使用信息上两者差异不显著的结果说明,知名与非知名网站都缺乏让消费者自主选择网站如何使用自己的私人信息的说明,也缺乏主动说明消费者因隐私问题可以与网站接触的途径。综合性网站在FIPs 绝大多数方面做的比其他类型网站要好,而其他类型网站之间实施FIPs 的差异不大。不同成立时间的网站实施FIPs 的差异并不明显。


  第三,美国网站FIPs 的实施情况总体好于中国网站,表现在提供告知性、通知性隐私条款的美国网站比例高于中国网站。然而分析结果还表明,提供交流性、交涉性这种更加深入的隐私条款的两国网站比例都比较低。


  本研究对国内电子商务网站实施FIPs 的现状有一个初步的展示,可以为今后国内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相关问题的研究建立基线。但是,对于许多现象的解释还只是初步的,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证数据的支持,因此该领域今后有着广阔的研究空间。


  对于政府来说,本研究所得结论也能帮助其制定相应规范或政策来管理电子商务网站搜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从而更加有效的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而对于网站来说,本研究可以帮助其了解自身保护消费者隐私的水平在总体网站中的位置,从而改进消费者隐私保护声明或条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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