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理论研讨文章

法律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1/2/27

县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理论研讨文章

今年6月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局党员干警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理念更加坚实,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作为愈发突出,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受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生活会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这里,笔者就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谈点肤浅认识,管中之见,仅供参考。

县司法局党员队伍基本状况

县司法局现有退休和在职干警、职工85人,其中退休职工24人,在职干警、职工61人,85人中,党员占66人,非党干警职工19人,在职干警职工61人中党员45人,占干警职工总数的74%,下设5个党支部,县法律工作者协会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公证处党支部、聚鑫律师党支部、退休老干部支部。工作中,司法局党组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上严格要求每位共产党员,教育他们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党的信念,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充公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维护稳定、关注民生服务,为构建公平、法治、和谐,推进社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通过全局上下的不懈奋斗,今年司法局党组被县委表彰为“政绩突出领导班子”,司法局连续7年获全市司法行政目标考核一等奖,连续三年获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有150余人次受到县、市、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法委、司法部表彰,东乡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土主司法所长鲜金文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县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态势

按照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县司法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查组,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关于以“双创双争”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以推动“五攻五破”有新进展,促进社会和谐有新气象,服务人民群众有新成效,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为创先争优总体目标,以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省委政法委提出的“三项制度”建设,司法部提出的“七项任务”为活动载体,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抓班子,带队伍,全力打造“公正司法、满意司法、和谐司法”,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夯实了基础。

为不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我们把司法行政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全年司法行政32项中心工作量化分解到各职能股、室、处、中心,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个人。从而保证了创先争优与职能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抓班子、带队伍的长效机制,以改进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奉献精神。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学习理论为先导,以学习先进为动力,以学习传统,无私奉献为目标,大力开展党性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开展传统教育和创新奋进教育,在班子成员和干警中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全系统形成了讲正气、树新风、讲实效、做奉献的良好风气。

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机关工作纪律。在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完善了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健全了机关工作制度和财经制度,聘请了行风和民主监督员,加大了对直属处所的财经管理力度,筑牢了反腐第一道防线。

四是以“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制度建设”为契机,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整体素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以“不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深化公正廉洁执法”和四川省政法系统“教育培训制度、技能练兵制度、作风建设制度”为活动载体,通过技能练兵和开设“有话想对局长说”内网平台、公示公开承诺、开展党员竟聘“六员”活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有力地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据统计,全年共发送“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制度建设”信息简报85期,创先争优信息简报20期,县级以上新闻网站发布调研文章、经验材料、信息共计215篇;其中在国家级、省级报刊、新闻网站采用的114篇,市级报刊、新闻网站采用的62篇,县级报刊、新联网站转发的39篇,干警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

五是设立创先争优示范岗、示范窗口,展示党员干警良好形象。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们根据各股、室、处、所、中心的工作职能,分别在局办公室、政治处、法援中心、公证处、聚鑫律师事务所、恒河法律事务所设立了党员示范岗、示范窗口,公示了公开承诺,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展现,党员干警执法为民的形象有了较大提升。

六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构建公正和谐满意司法。创先争优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创先争优,重在结合工作,结合实际, “创”是开拓,意在创新进取,“争”体现一种拼搏精神。我们强调机关效能建设与创先争优的有机结合,注重工作内容,讲究工作形式,追求工作效果,提出了构建“公正、和谐、满意司法”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力争用制度保障创先争优与职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创先争优氛围。依托思想政治教育这一平台,在广大干警中开展热爱祖国, 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教育,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送法下乡、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参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做文明市民,参与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帮扶受灾群众,慰问贫困党员,以实际行动诠释创先争优活动。

八是重视关心老干部,激发干警创先争优热情。我们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关注、关爱退休老同志,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七一”建党节、“九九”重阳节等节日,组织召开老干部座谈会、组织老干部参加将军故里——神剑园,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既让老同志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又让年轻干警从中受到了教育,从而激发了干警敢于创先,勇于争优的工作热情。

由于我局始终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1855件,办理经济、民事、行政案件944件,刑事辩护109件,代书890件,签订法律顾问530家,司法鉴定7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9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425件,成功7221件,调处成功率达97.3%,接收安置刑释解教人员317人,社区矫正对象109人。通过以上工作,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两千多万元,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受到了省、市、县委政法委领导的肯定和表彰。

创先争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经常性的党性、党纪教育活动坚持不够好,二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形式还不够多样,三是对创先争优好的典型及经验总结还不够及时。在党员和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坚持先进性的迫切期望。针对存在的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协调抓,既抓学习宣传,又抓教育指导,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扎实推进。

二是要坚持抓好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共产党从建党那天起就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党性、党纪、国法,做到忠于党,服务人民。

三是要结合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司法行政工作面向社会,植根基层,直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要结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工作,采取结对帮扶、入社帮扶、定向帮扶的方法,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群众,从而达到创先争优,群众受益的目的。

四是要及时发掘和总结典型经验。要认真总结我局开展的“百名法律工作者上百堂法制课、调千件矛盾纠纷”的好经验,从中发掘如土地主司法所鲜金文那样的典型,以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创先争优成果。对丰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出的典型和优秀个人,要从精神上、物质上给予表彰奖励。

五是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创先争优随时随地的体现在我们的工作上和言谈举止中,党的先进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无时不刻不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因此,各级党组织应把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用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形成激励机制,鼓励广大党员想工作、谋工作、最大热情地干好工作,在全局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从而加强和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